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024 年博士引进待遇及监督电话公布

河南 0 74

监督电话:0371-61912612(校纪委、监察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024 年博士引进待遇及监督电话公布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附件1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一览表

单位名称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联系人

备注

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智能会计方向、管理会计方向);审计(大数据审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和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创新管理相关方向优先)

联系人:闫老师

电话:0371-61912019

邮箱:yjz8868@foxmail.com

管理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工业工程)、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应用数学)、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2301

15936265700

邮箱:15936265700@163.com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金融科技风险管理、金融科技产品设计、金融科技数据分析、区块链与数字货币、金融科技监管政策等方向)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13838255173

邮箱:ham126@163.com

信息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数据科学与智能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与安全、人工智能、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资源管理(档案学、情报学、图书馆学、数据管理与数据科学、信息分析、数字人文、古籍保护与文献学)、化学(化学生物学)

联系人:齐老师

电话:13733811590

邮箱:qiyan@zua.edu.cn

航空发动机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设计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机与电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仪器科学与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管理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航空器结构安全工程

不限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371-61910097

邮箱:zhenhuawen@zua.edu.cn

航空宇航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系统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动力学与控制、工程力学、基础力学与力学交叉);测绘科学与技术(导航与位置服务、摄影测量与遥感)

不限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6601

邮箱:wangxl@zua.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技术、微细制造及微机电系统、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等),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

不限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061

邮箱:lyp5599@126.com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不限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673689871

邮箱:cjh@zua.edu.cn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光电工程、信息光电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通信与信息系统);光学工程(光电检测技术及仪器、光电信息技术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光电系统与控制,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不限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981935088

邮箱:chenyu@zua.edu.cn

自动化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智能感知与自主控制、机器人与无人机系统、仿真科学与工程等);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等);电子信息(控制工程等);机械(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飞行器飞行动力学与控制方向、飞行器控制、制导与仿真方向、空间飞行器的姿态动力学与控制方向等);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

不限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0686

邮箱:wangzhen@zua.edu.cn

民航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相关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导航、制导与控制、系统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371-61913200

邮箱:zziamhxy@126.com

材料学院

(河南省航空材料及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矿业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371-61912901

邮箱:guoxq@zua.edu.cn

土木与环境学院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市政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

联系人:薛老师

电话:0371-61912091

邮箱:xr6239@163.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13676968883

邮箱:1747258339@qq.com

文法学院

法学(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中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教育学(国际中文教育);公共管理学(行政管理)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371-61912081

邮箱:xiaokfy1026@163.com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法语、翻译)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13937130698

邮箱:guoyinling66@163.com

数学学院

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119

13663816186

邮箱:liulinhn@163.com

南乌拉尔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等相关专业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371-61910031

邮箱:suc@zua.edu.cn

外语为俄语

附件2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博士引进待遇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A、B、C类待遇考核发放,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部分急需、紧缺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提供校内住房一套(需个人购买)。

(一)A类待遇

1.如学校可购房源充足:(1)提供校内可购房源一套(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前提供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最高20万。个人选择购买可购房源的,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个人选择不购买可购房源的,发放住房补贴20万。(2)安家费20万;

2.如学校可购房源不充足,提供安家费60万,住房补贴20万;

3.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4.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20万、理科15万、文科1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5.配偶为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可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排校内工作岗位。

(二)B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40万元,其中安家费20万元,住房补贴2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5万、理科10万、文科8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三)C类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共计25万元,其中安家费15万元,住房补贴10万元;

2.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

3.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

二、其他待遇

配合申报“智汇郑州”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和生活补贴(1500元/月*36个月)待遇。

三、其他说明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8年,其中准聘期为3年,考核根据学校规定执行。

2.准聘期内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2000元/月;校内享受副教授七级岗位的财政工资待遇,期限为3年;提供工科10万、理科8万、文科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发放。准聘期满考核后,完成相应A、B、C类考核任务的,按相应类别补发相关待遇。准聘期满未完成最低考核标准(C类)的,不再补发任何待遇。

3.若在基本服务期内,学校提供校内住房(需个人购买),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

4.引进博士研究生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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