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等,无其他不适用警务工作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史、心脏病史等),单侧裸视力均应在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均应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6、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4、曾因黄、赌、毒、盗窃、诈骗、酒醉驾、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9、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职业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封闭集训、公示、递补调剂、办理拟聘用人员手续等步骤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