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退休教师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精神,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退休教师讲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中小学退休教师,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自愿到蜀山区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作风正派。
2.中小学退休教师(2024年6月30日后退休的教师可提前登记);
3.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
4.身体健康,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
5.普通话合格,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6.首次报名的年龄一般在63周岁及以下;
7.无需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三、工作职责
1.承担学校相应学科教学和学科教研组活动;
2.与学校青年教师结对,深入课堂听课、评课;
3.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根据需求,可连续聘用。各学校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和蜀山区银龄讲学教师信息登记表(可来报名现场填写)前往蜀山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合肥市怀宁路玉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2005室)报名。
六、面试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通过后即可录用。
七、待遇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的讲学经费由区教体局负责筹措,待遇等同于校聘教师,主要构成为讲学劳务费、绩效考核奖励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其中,讲学劳务费由学校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2.遴选优秀银龄讲学教师参加蜀山好人、安徽好人、中国好人等评选,大力宣传优秀银龄讲学教师先进事迹。
八、其他说明
1. 区教体局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需求情况,协商安排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