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0552-2325956)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