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1)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2)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户口本(带有家庭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6)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7)《2024年中共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范县监察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