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者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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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将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组要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考生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小组应同考察对象进行谈话考察,确认其应聘意向。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考察方应告知其原因。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者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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