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引航站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港引航站是上海市交通委主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对进出上海港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为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根据引航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引航员专技岗位,职数18名。
引航辅助专技岗位,职数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任职资格条件
(一)引航员专技岗位
负责对进出上海港的外国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并为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三级及以上等级引航员适任证书(引领范围:上海港及附近水域);熟悉上海港水域地理环境、水文气象及有关海事法规。
(二)引航辅助专技岗位
负责船舶调度、站务管理等工作。
3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引航行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招聘公告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有应聘意向者应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或JPG格式)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rsk@sh-pilots.com.cn。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材料的视为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上海港引航站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本人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
4、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3)超过报名截止日期、邮件命名错误、提交其他格式报名表或个人简历、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等情况,视作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上海港引航站将对照公布的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进入专业考核环节的人员将收到笔试准考通知,未通过审查者不另发通知。
(三)专业考核
1、笔试
(1)由上海港引航站根据职位要求组织笔试(注:聘请专家命题);
(2)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内容包括引航员专技岗位和引航辅助专技岗位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收到面试准考通知,未进入者不另发通知;
(2)由上海港引航站组织面试(注:聘请专家命题);
(3)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方法进行。
(4)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分值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上海港引航站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能力等方面。
(六)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