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这些人员不得报考

云南 0 34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这些人员不得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及“楚雄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8:00—7月2日18:00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报名考生将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以Excel的格式填报),其余所需材料按应提交的材料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后传至指定邮箱yncxcdcrsk@126.com,文档及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招聘岗位+真实姓名”,邮箱设置自动回复功能,未收到回复的请重新发送。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材料提交1个工作日之内未收到材料提交成功回复的,请致电0878-3388519查询报名情况。

3.报名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上)。

(2)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带有在线验证码的学历验证报告。研究生需要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

(4)承诺书(附件1,下载签名按手印后上传)。

(5)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6)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 (附件3)Excel格式。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线上审核PDF扫描件。资格审查的内容是: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2024年7月4日前未收到资格初审结果的,请致电0878-3388519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报名材料原件,即: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承诺书、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及其他证书材料。资格审核后除承诺书以外的原件退回本人,单位留存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动放弃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考核

1.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2.考试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部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研究生学历的报名人数在岗位计划招聘数的2倍及以下的,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研究生学历的报名人数在计划招聘数的2倍以上的,研究生要参加笔试。全部笔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开考比例未达1:3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试考核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4)根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研究生、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入选。

(五)考察、体检及聘用

1.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

2.体检。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医疗卫生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体检须开展吸毒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3.聘用。考察、体检合格者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4.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存在影响聘用的情形,由本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研究生、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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