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工作需要,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2年黄山市徽州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1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6年7月19日(含)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要的教育教学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由徽州区教育局和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依次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徽州区教育局四楼408会议室(徽州区文峰路43号)。
3.有关要求
(1)提供《2022年黄山市徽州区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提前填写,贴好照片。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另须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2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环节一并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照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笔试费用。
(三)笔试
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徽州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徽州区教育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1.笔试科目和笔试范围
笔试科目为《幼儿保教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范围以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为准。
设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登录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人员确定
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课)方式进行。
3.有关事项
(1)专业测试相关信息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2)考生须凭《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专业测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设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在专业测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次日登录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徽州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徽州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由徽州区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具体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对因怀孕需要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暂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和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六、工资待遇
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新入编在职三级教师(十三级岗位)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津贴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当年在职教师同等测算办法单独核算,工作满一年的按核算数的60%计发,以后逐年增加5%,当年考核优秀的可另行增发5%,直至全额为止。
其他经济待遇结合连续工作年限实行浮动制。工作满一年,按照我区在职教师核发额度的60%执行,以后逐年递增5%,上限不超过在职教师核发总数的80%。
编外聘用教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在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继续教育、工会活动等方面与我区在职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七、有关事宜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时均须提供考试考前48小时内(以具体考试时间为准往前推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皖事通“安康码”为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2.本《公告》由徽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9-3517105(徽州区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