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分享美国律所新人成长经历,助你开启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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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菌语

2016年最后一天,首先祝大家新年快乐,2017年一切顺利。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西太的支持,西太也会继续在2017年为大家推送更多更好的内容。今天的推送来自赵律师的公众号,是她最近推送的信息量和质量都非常高的两篇文章的集合。她以自己在Biglaw工作的视角给大家非常详尽介绍了在美国所新人律师的成长经历,不论是在国内国外的律所工作还是在校的同学,都能通过这篇文章一窥Biglaw工作的日常体验。更重要的是,文章中介绍的职场新人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中需要注意问题,对于将要步入律所开启自己职业生涯的同学有很大的帮助!文末是赵律师公众号的二维码,强烈推荐大家关注!

全文13210字,大约需要15分钟阅读

在大学的时候,想到能去biglaw工作,被《波士顿法律》或者《傲骨贤妻》之类的美剧洗脑,做一个在法庭上舌战群雄,日常走路雄赳赳气宇轩昂,西装套裙气场十足又满脸杀气的大律师,顺便拿拿(当时还是16万现在已经)18万美金的年薪,几乎满足了我对在美国法学院毕业后的生活的全部幻想。当时让我痴迷不已追着看了好几年的《傲骨贤妻》,Alicia从母亲和妻子的身份逐渐向职业女性的转变,谈吐间越来越成熟的律师形象,也一度成为我的role model,攒下了一腔热血,恨不得自己也能摇身一变,踩着高跟鞋蹬蹬蹬的化身女强人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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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当时看这些美剧的时候,除了被打了一堆鸡血对自己未来在美国读法学院的生活充满期待之外,满脑袋都还有一个巨大的疑惑——这些人看起来好聪明啊,我连好多他们说的英文单词都听不懂,一个看剧情还必须依赖字幕的渣渣,真的有朝一日能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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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的飞快,如今我大学毕业已经三年有余,在美国读了JD,拿到了耶鲁法学院的毕业证,通过了纽约州司考,顺利在纽约一家传统的不能再传统,有着上百年历史的大律所入职当上了新人律师(juniorassociate)。这几年我成长迅速,知识和眼界相比三年前都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回过头来看,那些美剧中塑造的律师形象其实与真实biglaw里的生活相差甚远。三年来我的心态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对自己职业生涯和人生意义的考量也不仅仅是曾经“想做一个跟电视上那样看起来很厉害的大律师”那么简单。

不过,一直到我正式入职前,有一个跟当年一样的疑惑依旧在我意识深处挥之不去——披荆斩棘过了重重面试才拿到的offer,接触过的律师们虽然跟美剧里演的不一样,但还是一等一的聪明和精炼,我一个刚毕业没接触过任何律所工作的人,真的能在这里生存下去吗?大律所的工作会不会很难?压力会不会很大?我的能力够吗?会不会因为不靠谱经常被上级律师嫌弃?

入职三个月,虽然不能笃定的给出全部的正确答案,不过与那时忐忑不安的紧张心态却大不相同了。写下这篇小文章,作为自己对律所新人工作生活日常三个月观察体验的小总结,记录下自己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做的好和不好的地方,同时也激励自己继续努力,做一个更好的律师不断成长

一、律所工作与智商

律所工作真的很难吗?对人的智商要求高吗?

一个很简单的答案就是,律师这份职业对人智商的下限有要求,却并不是比拼上限的地方。换句话来讲,就是Biglaw招聘看智商,毫无疑问的喜欢聪明人,律师并不是一份没有任何门槛的职业,但是进了律所后,能否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与智商就没有必然联系了——那些一路摸爬滚打当上合伙人的,并不必然是同事中最聪明的一群人。

先说智商的下限问题。

Biglaw招聘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显而易见智商筛选过程:很多律所如果不是T14的法学院根本就不会摆开架势准备校园招聘,而T14内部的第一轮面试(screeninginterview)能否通过又是简单粗暴的看成绩,每年最后招进来的新人律师们,一水儿的都是T14法学院毕业,成绩全班Top10%到50%。美国Biglaw们根据Vault排名的梯队和自己的喜好,这个数值还会有变化——比如说我所就喜欢成绩和法学院排名这些表面功夫,每届新人T6法学院基本占了一大半,去年一百零几个实习生光耶鲁哈佛毕业的就有30个左右,其他学校的基本都在各自年级的成绩top5%到15%左右。

这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Biglaw只招他们定义里认为“聪明”的人,而且越聪明越好,所以具备一定的智商水平——T14法学院排名/LSAT高分和法学院成绩单上的高GPA——是进入Biglaw的必要条件。

开始在Biglaw工作后,也比较明显的一点就是,律所对你的智商、领悟能力和学习能力有一个期待的底线。上一集(?)讲过,当新人律师与当实习生不同,律所会期待你迅速成长起来,在团队上能担纲重要角色,为律所创造价值。所以Biglaw并不是一个会手把手教会你怎么做业务的地方,入职培训期非常短,几天到几周不等,更多是一些大背景的介绍,而具体事情要怎么做,律师是期待新人自己主动观察并成长的。

对于一个从没接触过非诉业务的新人律师来说,刚到团队里的日子通常短时间内会接收巨大的信息量,团队里其他人基本上都仿佛立刻飞檐走壁、侃侃而谈,一副对任何事情都胸有成竹的样子,新人虽然满脸懵逼,但还是得硬着头皮上,每一封邮件都要读了又读,揣摩个个工作流之间的关系,遇到不懂的名词和术语要自己查,若对这项业务的基本流程不够了解,也要自己试着figure out。上级律师虽然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但自己都忙得脚不沾地,没有时间坐下来手把手一步一步地教你。

所以可想而知,在律所试图飞速把项目向前推进,让所有律师都拼尽全力出文件的时候,如果一个智商捉急的新人不具备强大的自我学习和举一反三的能力,在一些本应该自己领会和学习的事项上总是需要上级律师一遍遍的讲解,犯的错误要一遍遍纠正,在自己不能迅速为律所创造价值的情况下还要增加上级律师的工作量……合伙人大概会很头疼吧。

不过,这个对新人学习能力的期待的底线在哪呢?难道一定要T14法学院 + Top 15%-30%的成绩才能胜任Big Law的工作难度?

讲真,这个问题很难给出准确的答案。毕竟法学院排名和学习成绩也仅仅是衡量人智商和工作能力的一个大概的因素,LSAT和法学院考试都是一锤子买卖,因为种种原因而成绩不理想的人,未必就是智商不够不能跟得上Big Law的工作强度。

虽然底线到底在哪是摸不着的,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已经顺利拿到Big Law的offer准备入职,那大可不必担心自己不够聪明,无法适应工作的难度。

就我个人来说,虽然我法学院第一年GPA 3.8+后来又顺利转学去了耶鲁,但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是个笨蛋,“冒名顶替症/imposter syndrome”在我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从刚到耶鲁,收到一大堆Big Law二轮面试的邀请和随之即来的offer开始,我就一直在苦苦纠结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觉得我身边这些耶鲁的同学和律所未来的同事都比我聪明好多阿??我一个中国来的一年前英语还说不利索的才刚到美国读了一年书的人怎么就到这儿了??是不是谁搞错了我其实成绩很烂也没有申到耶鲁也根本没有律所想要我??即使是暑假实习结束顺利拿到offer后,我还是很担心正式入职了以后的任务会不会跟实习的时候很不一样,我到底能力行不行……

工作三个月之后,我渐渐把心放到了肚子里。律所的工作对我来说,起码在新手阶段,算得上是intellectually interesting,但绝对不是intellectually challenging。

不难,真的不难,三年法学院下来,独立就完全不了解的法律问题进行检索的能力早就驾轻就熟,而但凡写个复杂点的论文,或者上一门信息量较大的课,那种扑面而来一大堆复杂信息,要从纷乱的线索中理出逻辑的感觉也很熟悉。而且非诉项目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即使是完全不了解的项目,从头到尾跟一遍下来,虽然每天都在接触新东西,但也很快摸清了背后的门路,能顺利完成自己的任务。

而据我观察,身边大部分同样是新手的小伙伴也是如此。一开始难免会有些手忙脚乱和不适应,最惨的是那些中途被放到项目上,学习难度一下子上升了几个量级,需要catch up跟上项目本身进度的小伙伴。但是如果从头开始跟一个项目,一边观察一边思考,同时善于运用手头的各种资源来查找资料,基本都可以在工作的难度上做到游刃有余。

但是——律所工作可能算不上intellectually challenging,但绝对还是challenging的。这样中英结合的表述虽然有点奇怪,但确实是我认为最适合表达Big Law工作实际环境的一种说法。

换句话来说,律所工作可能对你的智商并不构成挑战,但在很多、很多其他方面,还是很有挑战性的。这就无缝衔接过渡到下一个话题——既然Big Law不是比拼智商上限的地方,那它到底比什么?Big Law中的律师如果一定要分个高下,要看重什么样的品质?

(有没有觉得我写的真的很有逻辑啊!!简直给自己扑通跪下了!!#不好意思出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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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所工作更看重什么样的能力?

哦这个其实很简单,想在Big Law做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得律师,只要做到这几点就行了——认真细心靠谱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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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想说,我裤子都脱了(误),你就给我说这个?还以为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工作哲学啊!这是什么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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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别急着掀桌嘛!其实就是这些看起来老生常谈的道理,是职场上出奇制胜的小秘密。

先说细心。

律师真的是一份特别特别特别特别需要细心的职业。我知道这个听起来很常识,上法学院的时候没少被bluebook(每天都在纠结斜体逗号和空格的美国法律索引标准)折磨得欲哭无泪,本来以为做非诉应该没有诉讼那么抠索引抠格式,但是,真的要到开始工作接触各种非诉法律文件以后才发现,律师这份职业对细节的要求是不分时间不分地域不分诉讼部门的……成熟的法律操作对于文件精细程度的要求,真的是普世而皆准的。

我虽然生活中有点粗心大意,但一直自认为是做起事情来很细致,尤其是对文字工作。在耶鲁读书的时候在法学期刊上做编辑,最后一年的时候混到了副主编(ExecutiveEditor)的职位,一般是不需要再像初级编辑那样天天看citation了,但是如果有文章需要人最后把关引注问题,还是我来看,就是因为我看引注特别细致,很小的毛病都能挑出来。

刚开始工作的时候,要负责起草项目上一个文件的初稿,上级律师给了我一个可以当作参考的相似的文件,让我照葫芦画瓢的改,我看得很仔细,反复检查了两遍,胸有成竹的交上去,结果居然还是每一页都有被标红出来修改的地方!我大吃一惊,仔细一看,什么逗号后面多了一个空格阿,定义的运用不规范阿,标题的格式不统一阿……我赶紧默默吐槽自己还是不够细心,同时也感叹着团队对于所有文件细节上的严谨和规范的高要求。

一个律所做好发出去的任何文件,不管是给法院、政府、监管机构、客户、合作律所、投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说白了,都代表着这个律所的脸面,体现了这个律师团队的业务水平。

上一集(??)说过,非诉团队内部在强大的默契下的高效率,快速将项目完成是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在速度快效率高的基础上,往往水平越好的团队,做出来的文件越严谨规范,细节上挑不出任何毛病。

刚开始来来回回被上级律师抓住几次小辫子之后,我逐渐摸清了我们律所约定俗成的对于文件细节的要求,很快就适应了这种高标准,严于律己,也严于律人。除了起草文件初稿,我经常要做的事也包括审阅各种别人做出来的文件——比如说给上级律师写的初稿做校对,合作方律师或投行送来的一些简单的文件也是我先过一遍。很快我就发现这种看文件给别人挑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在跟几家不同的律所合作过以后,也渐渐发现,要是论文件的细节,还是我们自己水平高,很多合作方律师送来的文件,理论上应该是自己内部已经审过一轮定稿了,可我还是能挑出来一大堆错误,严谨程度还比不上高年级律师让我看的他们自己写的初稿……

除了对文件本身细精确的高要求之外,律所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一种让我叹为观止的“认真”。

给客户邮件回答的一个问题,我往往要起草初稿后经过mid-level和senior的两层审查才能发给合伙人过目,而有时候简单的一个答案背后的任何一个假设,上级律师都会让我反复做检索,要从各个角度都论证无误后才能放到邮件里。有一次客户问了一个问题职场新人推掉,我一整天花了八个小时左右做检索,光是总结自己检索结果的表格就做了两个,一层层汇报上去,最后发给客户的答案不过是三句话。但是任何一个字的细节都是绝对经得起推敲的。

还比如说我们要看一些其他公司的证监会披露文件来决定我们自己文件一个很小的问题要怎么写,我大概看了20个文件后觉得差不多了,应该就是这样,汇报上去之后上级律师往往会说——你确定吗?我觉得我们很可能没有穷尽所有的情况,于是我回过头去又找了50个文件来看……

工作以后就会发现,职场上有两种人,一种是非常认真,但可惜就是不够细心,一个文件反复要求修改后还是会有细节上的错误,态度倒是很端正,每一遍都认认真真地改,可总会漏掉东西。另外一种人,做文件的质量其实很高,但就是不够认真,不打不干活,要反复强调这个文件的重要性才会认真开始看。

细心与否也许是天生的,但是认真的态度却不是。工作的时候,最怕遇到那种总是低估上级对文件的精细程度的要求,从而蒙混了事,一面满口应承下来觉得新手任务很简单,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可是最后交上来的东西却在最基本的细节上,比如日期、格式或客户公司名字的拼写上,充满了漏洞。

新人在拿到新手任务的时候往往会不清楚这个东西到底有多重要?我要看的多细致?要付出多少精力来保证文件的严谨性?这其实是一个度的问题,要结合着你的任务在项目中的作用来判断。

·比如说如果上级律师让你检索一个法律问题,制作一个表格供他审阅,同时明确告诉你这个表格的目的是方便他起草某项文件,而他时间紧迫,需要在两个小时内拿到这个关于法律检索的表格。这个时候,细心固然重要,但是如果过度的认真,为了追求检索结果的尽善尽美而花了五个小时来制作表格,从而耽误了上级律师起草文件的进度,就让人有种使错了力的感觉。

·但是呢,再比如说上级律师让你起草用来做并购的“壳”子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的初稿,并明确告诉你这份文件是最后成功签约的重要文件之一,给你一天的时间准备,让你务必精益求精。这个时候拿出十足马力的认真就至关重要了,你的初稿起草的越精细,细节上越完善,上级律师在审阅修改的时候压力就越小,效率就越高。

那到底要怎么判断一份文件需要做的多细致多认真?这就涉及在律所工作的另外一个重要能力/品质——有同理心。

其实大概任何需要团队合作的工作都是如此。想要在职场上有效的与别人合作,让人觉得与你合作是一件很省心的事情,最重要的就是有同理心,善于换位思考。

上次讲到,律所很多项目往前推进的方式是构造一个多级分工,多线并进的工作流。那新人在接到任何任务的时候,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应反复的思考:我现在被放到了哪个工作流上?我的角色是什么?这个工作流对项目的进展有什么影响?上级律师为什么需要这个文件?我需要怎么做这个任务能让上级的工作轻松一些?

的确,这些决定了你的工作策略和手段的问题,应该一开始由上级律师明确的告诉你。但是作为新人,在项目上更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思考,而不是被动的等待上级律师手把手的教。

所以——当不清楚一份文件要做到多细致,甚至不清楚一个任务背后的目的的时候,问啊!! 有些时候并不是新人领悟能力不够,而是上级律师实在没交代清楚。这种情况下,宁可硬着头皮把对方的要求问清楚,也不要迷迷糊糊开始干活,最后发现一开始的沟通就出了问题,工作成果达不到上级的要求,白白浪费彼此的时间。

同理心不仅适用于接任务,也适用于跟下级布置任务或跟平级分配任务。

一个顶尖的非诉团队,往往项目上的任何一个律师都非常善于沟通。而作为新手,我最喜欢的上司自然是脑子清楚,而且能站在我的角度思考,在布置任务的时候逻辑清楚、条理清晰地把他的要求一一传递给我。

而我同样也不断地也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

作为一年级律师,很多时候要指挥法律助理legalassisant来做一些更基础的法律事务,比如说制作目录,校对一些简单的文件等等。有的时候也涉及平级沟通——比如说跟其他几个一年级律师合作来做尽职调查,由于我算是项目的核心团队成员,其他律师算是临时短期“调”过来救火的,跟这些律师们交待清楚什么东西需要看,怎么看,也是我的工作。

每次在跟别人传达我的需求之前,我都会仔细地在脑里过一遍——如果我是对方,一个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个项目,不知道项目需要做什么的律师,我需要哪些信息,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任务是什么,以及怎么做?在一开始尽量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交待清楚,大大节约了日后反复沟通来确认彼此需求的时间。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靠谱。

进了律所后,我在“邮件应该多快回”这个问题上不断刷新了我的认识。

在法学院的时候,跟同学或教授邮件沟通,基本上觉得上午发的邮件,下午就能收到答复,已经是很迅速了。

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我以为收到任何邮件,一个小时之内回复并把问题解决掉就可以了。

渐渐地我所在的并购项目节奏越来越快,有一天我因为下班回家在地铁上,半个小时没有回复上级律师的邮件,刚到家就收到邮件说——"Danyang,you can't disappear like this again."

从没见过这个阵势的我吓了一跳,赶紧忙不迭的道歉。

渐渐地我开始明白,在律所项目进展到关键时期的时候,所有律师必须24小时待命,做好在收到任务的第一时间就投入工作的准备。这种“24小时待命”虽然并不是律师工作的绝对常态,但是建立起一个随时查邮件,随时会收到工作任务的意识和习惯很重要。一个项目从开始酝酿到势如破竹地向前推进,总有到了那么一个阶段的时候,你会知道,收到的邮件必须立刻回复。

除了自己要靠谱,给上级律师传递出一种“我很靠谱”的信息也很重要。这一点除了能帮助自己建立工作认真负责的reputation之外,还让上级律师省去了不断跟你follow up的麻烦。在收到布置任务的邮件的时候,秒回一句——Okay, will do./Okay, will get started right now./Okay, will workon this and let you know if I have any questions.——会让上级律师知道,这个任务ta已经成功布置给你了,你会完成。

律所的中年级和高年级律师最害怕遇见的新人,就是那种入职好几个月都意识不到“收到邮件要能回多快回多快”的——如果新人一直给上级一种“我一下班或一到周末找不到这个人”的印象,那么只会让与之合作的律师觉得“这个人不靠谱”,对职业生涯的发展有弊无利。

总结一下,Biglaw对于律师的要求,是要满足一个智商的底线——必须是聪明人,但是律师职业技能的上限却并不取决于这个律师智商的高低,而是在工作中点点滴滴体现出来的认真、细心、靠谱、有同理心擅于沟通等等的品质。

其实还可以写更多的!只是我忽然意识到,微信公众号判断是否开通赞赏功能的算法取决于原创文章的数量……那我这种很久不更新一写写一大堆的po主不是很!吃!亏!所以我本打算更新的水一点,只是啰里八嗦的还是写了一大堆……感觉自己真是良心博主。:D

下一次更新《律所新人的日常》,可能会涉及一些新人常用的实务技能,或者也可能讲讲律师的工作时间问题:其实除了认真靠谱细心之外,律所要求的最重要的职业技能之一就是——要能超长待机不睡觉啊!!

Anyway我们下期再见啦~掰掰

律所新人的日常(贰)

2016年的最后一天了,我居然还在勤劳的更新,简直太感人了。其实主要是因为年底我参与的几个项目都逐渐告一段落,而且团队里大部分人都休假了,办公室都静悄悄的,趁着美国每年最大的节假日期间不太忙,赶紧多写点东西。:)

于是说到做到的我来更新律所新人日常的系列了——这次来讲讲律师的工作时间。

在美国,任何与大律所/Biglaw有关的话题,都离不开关于律师工作时间的讨论,这个话题在美国的语言环境下有一个特别指代的英文单词——hours,但凡在美国大律所有过工作经验或者求职经历的人,看到这个词职场新人推掉,都是满腹辛酸苦辣,又爱又恨。

我一直觉得,对于准备LSAT和申请-进入法学院开始读JD-法学院毕业进入Biglaw这一系列的人生大事件来说,对于“难”“苦”和“累”这几个词的理解,是不断刷新认识的。

大学前两年的我都是翘课混日子过来的,直到下定决心要去美国读法学院,接触了LSAT这门当时觉得难如登天的考试,才意识到什么叫做“不好过的日子”。那时候觉得,每天要拿出四到五个小时来模考,已经是天大的牺牲了,于是在备考LSAT的一年里,我每天都在无病呻吟地感叹着自己的勤奋,觉得这日子过得太他喵的辛苦了。

刚到美国读法学院的第一年,开学前第一周被将近一千页reading轰炸,上课后发现读reading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每天上五个小时的课之外还要搞法律写作整理笔记做outline,不禁感叹LSAT跟JD第一年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好不容易把法学院三年都熬过去了,求职面试尸横遍野的局面也见识过了,顺利找到了工作,以为苦日子总该到头了的时候,进入Biglaw才发现——人不能活的太天真,这世界的可怕啊,只有想不到,没有见不到。

读法学院的时候,再忙再累,起码是对自己负责,可以安排自己的时间。进了Biglaw之后,时间都是别人的了,作为新人,今晚能不能不叫外卖而是出去正经吃个晚饭,几乎完全取决于客户和上级律师的态度……而且要做的事情半点不比读书的时候要少,还必须拿出十二分的精力来认真对待。工作后,犯错误的代价可比在读书的时候要大太多了。

入职快四个月了,对律师这份行业的工作时间和生活又有了不一样的体会。这一系列会用三篇文章讲完。

律师的工作时间有多长?纽约Biglaw的hours真的如传说中那么恐怖吗?

hours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律师加班这么多,工作这么辛苦?

工作时间长的情况下,如何平衡工作与生活?

关于律师的工作时间,这三篇文章的逻辑分别是 解释现象 -> 分析现象背后的原因 -> 针对现象提出解决方式。今天这一篇主要是解释现象。

律师的工作时间——信息从哪里来?

关于美国biglaw的工作时长,比较普遍一点的规律是,以Vault排名为基准,靠前的律所比靠后的律所要辛苦,V10的律师肯定比V30每年的hours要多。以地域为基准,比较大的法律市场里,纽约肯定是最辛苦的,其次是加州,芝加哥、波士顿要好一些,德州则是天堂一般的存在。以具体细分领域为基准,并购组肯定是最累的,资本市场有些业务大概能跟并购叫板,金融组的人要看老板的脾气,大律所里做“专业”领域的比如说知产、税法、房地产的组则是公认的会轻松一些。

这些对于正在美国读法学院的人来说,都是轻而易举可以收集到的信息,属于常识。

但是不属于常识,大家遮遮掩掩、欲言又止地不敢问,却又迫不及待想知道的信息则是——具体我拿到了这个offer的律所的律师们平均每年billable hours如何?

这些信息的来源通常有两种:1、大家口耳相传的风评,以及2、通过各种人脉(校友、面试、中国老乡)等等打听到的在这个律所工作的律师反映出来的真实情况。

第一种信息来源不一定靠谱,也不是完全准确,只能有一个大致的概念。大家普遍认为,对着Vault排名看的话,前四位的律所是一个明显梯队,5到10差不多,其中如果硬要挑一个能跟前四名硬碰一下的就是Kirkland了,V20里面公认的hours比较好的所是Ropes & Gray。

所以,想知道某家律所的hours,最靠谱的还是第二种信息来源。

但是第二种途径又有一个问题,就是通过面试或者一些律所组织的社交场合认识到的律师,往往不愿意实事求是地谈论自己的billable hours。毕竟,“hours很长”本身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各个所的律师们每年都拿着一样的工资,明明可以每年只工作1800个小时,为什么要去工作3600个小时的地方?Biglaw招聘其实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顶尖法学院的优秀学生往往手握多家offer,面对这种应聘者,Biglaw内部的人只好避重就轻的谈论一些工作时间以外的话题。

我在法学院的求职季,对于律所内部billable hours真实情况的困惑从来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一方面,有一些知名的hours比较好的律所,会在面试的时候主动抛出橄榄枝,大谈特谈自己律所宽松的工作时间、只要完成工作没有必须上班打卡的要求,以及绝对不受工作打扰的年假等等。可是这些律所的Vault排名往往在30名开外,如果同时拿到了V5和V30的offer,仅仅知道那家V30的律所工作时间很宽松,并没有得到全部的信息,也无法从容做出接受哪家offer的决定。

另一方面,很多律所,在面试和其他社交场合,不会主动聊起自己律师的工作时间,如果应聘者主动问起,对方则往往会说——“诶,你们年轻人啊,这个,律所的工作时间长短并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嘛,还要看你拿到的工作好不好对不对!”再或者——“我们并没有强制要求工作时间的长短,billable hours跟你的年终奖也没关系,只不过我们的律师工作都很勤奋就是了。”

往往听到这样的答复的时候,能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这家律所的hours的确不太好。可是究竟有多不好?是一年3000个小时以上吗?年假还能休吗?每天能睡够觉吗?求职季的时候,没有人能回答我这个问题。

律师的工作时间——现实是什么?

从今年九月份入职到现在,我接手过两个并购案,也零零散散在其他项目上打过酱油,对于billable hours掌握的信息,比之入职前的我是多了不少。

的确,在同一个律所内部,不同组的律师的工作时间会非常不一样, 即使是同一个组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也会有差距。但是有一条潜移默化的规则就是——一个月billable hours到了200个小时算是“正常”的工作时间。一个月200,一年的话刨去一个月的年假就是2200个小时。假设一个合伙人在你今年billable hours的报告上看到了这个数字,TA并不会觉得你今年工作的特别辛苦,也不会觉得你今年一直在偷懒混日子。

2200个小时,大概相当于——“哦,还好啊,差不多就是这样啊。”

那2200个小时,即一个月bill 200个小时是什么概念?也就是一个星期50个小时左右,但是这50个小时并不是绝对的“工作时间”,而是“billable”的时间,即可以放在账单上拿去跟客户要钱的时间。一星期50个小时,假设双休日不工作,一天就是要bill10个小时,基本意味着早上10点到达办公室,晚上10点回到家,中间两个小时是一天正常的中饭晚饭时间,和工作中间的休息,其他时间都在生产"billable hours"。如果双休日还在工作,一周总时长还是50个小时左右,那周中可能就相对轻松一些,比如说每天bill了8个小时左右,双休日每天再bill了5个小时。一天bill8个小时的话,以此类推,早上十点到办公室坐下,晚上八点可以回家,回家之后不用再工作,但是没有完整的双休日——假如说周六上午出去看了个电影,下午从一点到六点就要一直在工作,晚上可以休息一下。

由此可以看出,一个月bill200个小时,一年2200个小时的话,如果工作时间相对规律,还是可以在工作之余有点自己的生活的。

但是问题来了,纽约biglaw刚入职的律师,往往工作时间是极其不规律的。这就意味着,同样是每个月bill 200个小时,新人律师并不能自由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导致了工作对生活的影响成倍增长。

不规律体现在哪里呢?

比如说,同样一个星期bill 50个小时,作为新人是不可能提前知道我每天需要工作多久的,这也就意味着,新人律师要处于一个随时24小时待命的状态。

假如说你今天早上十点到了办公室,正襟危坐地坐到了下午三点都无所事事,下午三点的时候,你一个很久没见的好友约你一起吃个晚饭,这,能去吗?

这简直是经典的困局——“薛定谔的junior associate”,晚上有活还是没活,能出去吃饭还是不能出去吃饭,是一个永恒的谜团。

所以,最后可能一个新手律师一周的时间报了五十个小时,但是实际上跟工作了八十个小时一样苦逼:

周一早上十点到晚上十点,bill了整整十个小时,回家就洗洗睡了

周二上午没有事情, 但还是在办公室正襟危坐到中午,午饭后开始有工作,从一点到六点bill了五个小时,晚上叫了个外卖休息了一下,从晚上六点半又一直开始工作到十点半,bill了四个小时,全天九个小时

周三上午从十点到十二点工作了两个小时,中午饭后一直没动静,忐忑不安地等着上级律师的邮件,结果一直快到下班时间都没事,只零零碎碎地接了几个电话,回了两封邮件,bill了一个小时。到了五点半,咬咬牙决定跟朋友出去吃顿饭,六点半左右刚点好菜,上级律师的邮件来了——Please turn my comments asap and do some further research to find xxx. 于是赶紧拿出电脑,一边改一边让服务员把菜改成打包带走,跟朋友道歉后回家继续工作到网上十点半,算下来晚上也只bill了三个半小时,全天不过bill了六个半小时,却连在外面完整地吃一顿饭都做不到。

周四一上来就挺忙的,从早上忙到下午三点半,连午饭都是从食堂打包带回来一边看文件一边吃,bill了六个小时把文件送出去了,赶紧喘口气,放松一下大脑出去喝杯咖啡。到了五点左右上级律师的修改意见回来了,万幸的是需要改的地方不是特别多,一边吃晚饭的外卖一边搞定,到了七点半的时候终于修改完了,bill了两个小时。可是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继续要求修改,晚饭也自己解决了,没办法再弥补昨天跟朋友错过的饭局了,决定自己去上一节瑜伽课,可是因为担心会收到邮件继续改文件,只能把手机放在脚边,时不时地还得停下来回复邮件处理一些其他零碎的事情,中间被瑜伽老师瞪了好几眼。瑜伽课结束后,万幸文件不需要再改了,回家洗洗睡。一天bill了八个半小时。

周五上午跟合伙人开了一个会,又参加了几个电话会议,一下子就到下午一点了,匆忙吃个午饭后又继续工作,到了下午五点左右告一段落,朋友发来消息问你晚上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你犹豫了一下,想到上次吃饭中途离开的惨状,觉得今晚需要工作的概率很大,还是推掉了。于是五点左右你自己随便吃了点快餐,然后开始等邮件,无所事事刷了两个小时的知乎,正当你觉得今晚可以解放了的时候——七点半,邮件来了,果然又有夭蛾子。打起精神来工作到十点半,上级律师说,这个我明天看。好,那就是知道起码周六不能出去玩了。记录了一下今天的工作时间,八个小时。但是如果早知道上级律师要七点半才会布置工作,五点的时候就应该跟朋友去看电影啊!!

周六起码不需要早起上班了,睡到八点半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查了一下邮件,发现暂时安全,之后定了个闹钟,每半个小时起来看一下邮件,没事情就继续睡觉,睡到了十一点左右,睁眼看到一封十五分钟以前的邮件,吓得立刻蹦起来回复——Sorry for the delay. I will work on this right now.随便叫了个外卖,一边吃饭一边工作,终于搞定一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晚上有一个好友聚会,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去,犹豫了半天,想想毕竟还是周六,先准备着吧。于是开始换衣服和化妆,五点左右出门了,万幸还没有邮件,可能上级律师周末也出去吃了顿饭?果然,八点左右,任务下来了,所幸这顿饭倒是吃完整了,跟朋友聊了很久的天。八点回家继续工作到晚上十一点,这一天bill了七个小时。

周日一起来就有一个昨天团队和对家律师沟通好的电话会议,虽然作为新人你不用说话,但还是得旁听,有些信息还是需要了解。一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结束后,合伙人说,刚才对家律师提出的问题很有意思,我们应该查一下资料,于是中年级律师说——你赶紧查一下,查完了汇报给我。你花了两个小时查完了资料,写了封邮件发过去,但是很明显这个问题只要没有汇报给合伙人和对家律师,你只能等着。果然,等了一个小时后,中年级律师说,有几个问题没说清楚,要不你再去看看这个资料?你又埋头看了四十分钟,中间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一下细节。中年级律师觉得差不多了,汇报给合伙人,合伙人说,嗯,我觉得我一开始有点想偏了,你能不能就这个方向再找几个案例补充一下?得,你又回头开始找,来回沟通几次后,合伙人终于满意了,已经下午五点了。合伙人把邮件发给了对家律师后跟你说,今天辛苦了,enjoy the rest of your weekend!你好像终于拿了特赦令一样狂喜不已,终于有了一个晚上是确定没有工作的了!!查了查手机发现一直想看的电影还在上映,可是好像也临时约不到别人去看了,于是自己去了,也挺开心。这一天一共bill了五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电话会议,一个小时跟合伙人和中年级律师沟通交流,还有三个小时是你在查资料写邮件。中间一个小时是中年级律师和合伙人在看你的汇报邮件,你无所事事但又不能离开的时间,不算billable hours。

一转眼又到周一了,你看了看自己上个星期记录的工作时间——一共54个小时,好像也就是律所工作的正常水平。可是除了工作、交通、和 吃饭,你还做了些什么呢?

工作之外的生活虽然不多,但是也有一点点,可是似乎没有生活的哪个方面是不被工作侵占的——不管是社交、休闲还是娱乐,那个随时可能会亮灯的黑莓总像是鼻尖的一颗朱砂痣,不管你愿不愿意,它总是在你的余光内,脑海的最深处,萦绕不去,你的心也是忽上忽下,忐忑不安,时刻悬在那里。

况且,律所工作时间的“不规律”,不仅仅体现在一周内工作时间的分配上。有可能一个月200个小时的hours,其中有两周要工作80个小时。一个月200个小时也仅仅是“还可以”的工作量,比如说并购组,在项目签约在即的那几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达到了300甚至400个小时都有可能。有些律师比较惨地同时被放到两个并购案上,两个相继签约或者交割,连续好几个月bill了300-400小时也不是不可能。

一个月300个小时是什么概念?上面举例说明了200个小时是怎样的:

300个小时呢?一天工作十个小时,工作之外没有任何生活,一个月三十天每天都是如此,但起码可以保证充足的睡眠。

400个小时呢?一天平均工作13.3个小时。但是到了一个月400个小时的阶段,通常就不能指望每天都有时间睡觉了,免不了需要熬几次夜,比如说两天bill了36个小时这种,第三天实在熬不住了跟队友商量好先休息一下,队友开始熬夜,你休息好了再继续上前冲锋陷阵。

300-400个小时这个级别,基本上在纽约biglaw的并购组里,最忙碌的时候是很常见的。肯定不是全年12个月每个月都这样,但是,该来的总会来的。

下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会这样?律师工作高强度的本源为何?为什么明明相同的billable hours,新人的时间安排非常不规律?为什么会出现300-400个小时的情况?怎么会这么惨?

以及——在一个月200个小时这种“常态”的情况下,有没有办法能尽量平衡工作和生活?有什么时间管理的秘诀能妥善利用被琐碎工作侵占的私人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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