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按照规定将相关材料报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查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引进人才按全职方式引进聘用,由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正式报到,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