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双江自治县户籍,身体健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悉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其他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35岁以下。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2.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提供《2024年双江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三)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我单位。(五)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双江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六、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签订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合同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其他,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