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财政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故城县财政局现委托第三方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3人,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两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故城县户籍;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团队合作意识强,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功底,能熟练掌握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被立案审查人员,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到非正常场所上访和不按《信访条例》逐级、有序、依法上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截止到2024年7月1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考工作由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见附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信息查询结果、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等有关证明材料压缩包发至gczp2024@163.com邮箱。(咨询电话:0318-2310022)
3、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下发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费:100元(考生须经通知确认通过资格审核后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报名成功后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5、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已在本公告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具体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
(3)、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
(3)、要求:考生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总成绩的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对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
五、体检
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应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工资执行180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八、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