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县国资委全额出资,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一般项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休闲观光活动,灌溉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初级农产品收购: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蔬菜种植(除中国有和特有的珍稀优良品种),新鲜蔬菜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存及其他相关服务,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果种植,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糖料作物种植,土地使用权租赁业务。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任何不良记录。(二)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经验、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和资格要求。(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秘书学、行政管理等专业;有2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持有财会、计算机、秘书等级证者优先。能熟练掌握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和材料撰写,擅长沟通交流,反应灵敏,适应工作能力强。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农学、林学、会计、畜牧相关等专业;有2年以上农、林、牧工作经历,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具备一定的生产组织及协调能力;吃苦耐劳,能接受一定的室外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济与贸易类专业、会计、市场营销类相关专业;有2年及以上市场营销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策划,品牌宣传能力。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有较强的学习和沟通能力,思维敏捷,情绪稳定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市场抗压能力。试用期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1个月。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转正后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绩效。2.报名地点: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佳阳写字楼第16楼办公室)3.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8:00至7月12日17:30,报名人员携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及相关从业资格证参加报名。4.报名咨询联系人:15987512967(唐先生)。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8:30-10:3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1.面试时间:2024年7月14日下午14:30—17:30。2.面试地点:昌宁育禾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佳阳写字楼第16楼小会议室)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得分50%;考官现场打分,记分员将所有考官的评分表收齐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最后得分,记分员核算完分数,面试评审组成员签字后对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综合得分及岗位排名。依据综合得分排名,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考察人选(低于70分者即使名次靠前也不纳入考察)。通过考察德才表现情况,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性格怪异、不能很好融入集体者,将取消聘用资格,依次将下一名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确定后由行政中心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市)级以上公立医院。由行政中心通知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7月16日17:30前将政审表及体检报告交行政中心。依据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7月17日至21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于2024年7月22日前报到上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因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或条件不符的,根据需要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将受到相关部门严肃处理。(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考试费,请报名人员按附件1填写个人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