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信息 0 40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招聘原则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进行缴费(100元/人),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招聘,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69969501。

本简章由东台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东台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7月5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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