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当涂县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
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岗位7名,具体岗位详见下图(附件一)。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无违法违纪,无参加非法组织行为,没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经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四肢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精神性疾病和遗传病史。
4.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换。
5.符合《当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规定的岗位学历、户籍、年龄及岗位要求等基本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及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至7月12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新华人力线上报名考试系统()报名,报名时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外地户籍需提供当涂县城长期固定住所证明)、学历证书及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3.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上报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确定。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笔试范围: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计算机知识等);
(4)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6)笔试加分项:退役军人笔试环节加3分;
(7)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岗位按照考试人数和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开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5)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当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招聘,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参照现有当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聘用人员标准。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其 他 事 项
1.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而未录用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人员,将全部纳入当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用人才库招聘,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0555-6798716(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0555-6721670(当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