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

招聘信息 0 72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招聘信息,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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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月。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部210房间。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1)打印填写《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3)个人自荐材料,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组织招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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