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4日
报名地点:平顺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报名时需提供:
1、《平顺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1);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2份(附件2、3);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复印件;
5、按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低保、残疾、就业创业证、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查。
报名咨询电话:0355-8899669
(二)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双向选择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聘用人员。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招聘招聘,由县人社局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三年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780元)(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实行月考勤、年考核、淘汰制度。
六、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