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派遣至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收费室收费员(残疾人岗位)1名
1.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收费相关工作。
(2)认真学习会计、医保等相关专业知识,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医保政策的要求,办理收费业务。
(3)该岗位须上晚班(一般至晚上9点),要服从分配。收费时做到实收、实付,当面点清,绝不能推诿患者。
(4)收费员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打印出当天的日报表,款项当日与收费组长结清,绝不能擅自截留、挪用。
(5)收款后,因各种原因发生退款,必须严格按照我院《退费管理规定》执行。
(6)告知患者电子票据查询、打印端口,为患者提供门诊缴费凭条。按医保规定流程招聘信息,办理出院业务。
(7)必须加强财务重地的安全保卫工作,保管好各自的备用金,未经允许,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地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非聋哑瞎精神残疾)。
(3)服务意识强,有耐心、有责任心,成熟稳重。
(4)沟通能力强,有自信,口齿伶俐,性格开朗。
(5)可较熟练使用电脑等办公设备,能熟练使用基础办公软件。
3.薪酬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固定为2500元/月,试用期过后,基本工资1500元/月,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加50元/月,绩效工资按科室规定的分配方案执行。
(2)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社保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餐费及工会福利等同福利待遇。
二、人员管理
(一)所聘人员与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公司管理招聘信息,再由公司派遣到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工作。
(二)薪资待遇由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医院科室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22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皮肤病医院1号楼5楼503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高琰路6号)。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持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上岗流程
1.面试: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面试,根据成绩择优聘用(所有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经面试、体检合格者,与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安排上岗。
四、体检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