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招用新成长劳动力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新成长劳动力指:初次就业且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16到24周岁青年、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工,以及当年退役转业军人。)
二、补贴范围
(一)对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
(二)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
三、补贴标准
企业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新成长劳动力给予该企业1000元招工成本补贴。
四、办理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发放方式
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参保系统信息直接向企业发放。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工企业和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线下共同申报招工,补贴给实际用工企业。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对自主用工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