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 0 51

1.现役军人;

最新招聘信息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

3.校园现场报名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投递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1.校园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

(三)面试

1.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校园招聘面试开始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7:30,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校园招聘面试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

2.面试方式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8分钟。

3.应聘人员面试时,只能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在面试后至确定招聘对象之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每个环节仅可递补一次。

5.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四、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信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招聘计划数缺额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招聘信息,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五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校园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拟聘人员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备案。

6.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各招聘单位依据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校园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应聘人员在校园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8.确定最低服务期限。招聘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8-5229766

附件:

1.2024年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4年五原县卫健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杭锦后旗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地就近稳定就业,推动创业就业工程全面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的文件要求,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名额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就近”的原则,本次计划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30人。主要从事社区网格、打字、收发、保洁、保绿等工作。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即在杭锦后旗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因征地参加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月标准高于杭锦后旗当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7.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有劳动能力并且正在享受脱贫政策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向杭锦后旗常住地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并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模块中录入相关情况,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复核,杭锦后旗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批。

二、招聘条件

1.有适应公益性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3.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个体营业执照的、正在企业或各类组织担任法人,董事、监事等职务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3日

2.报名地点: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原件。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按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就业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核。人员初审合格后,就业服务中心将初审合格人员录入公益性岗位人员储备库。面试及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8-6650610,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可再次按规定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备案内包括再次安置公益性岗位申请材料、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认定时间、补贴标准等情况),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三)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负责对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解除聘用。

(四)补贴标准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照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者要及时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

2.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对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个人通讯不畅通未能接到面试通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人:贺仙枝

咨询电话:0478-6650610

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工会工作力量,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根据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1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和调剂。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应聘人员任职要求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各招考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3.报名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或国家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外院校同等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4年4月17日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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