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应聘的人员。
二、工作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中池路6号(四川宜宾南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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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7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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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1. 现场报名(工作日)
报考者现场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资料①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④职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⑤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证明材料一份(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明确工作起始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⑥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报名地点:南溪区零工市场(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一楼左侧)。
2. 网络报名
报考者将报名所需资料:①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②身份证扫描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④职业(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⑤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明确工作起始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⑥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以上资料电子档压缩文件夹,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zlw319@163.com。报名表信息填报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审查原件,并提交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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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1)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者根据报考职位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3)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全、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报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文件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准考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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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接到短信通知后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一楼)。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招聘,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面试
(一)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规定的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准时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本岗位取消招聘。面试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面试,有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考试内容。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
面试:面试以“3+X”形式进行(“3”指三道结构化面试公共题,“X”指现场提问)。
(四)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2.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1. 由宜宾市南溪区龙创产业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由宜宾市南溪区龙创产业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递补
1.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招聘,在面试分数75分(含75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2.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后接到通知未按期报到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的,可在面试分数75分(含75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则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宜宾市南溪区龙创产业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
(二)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被录取的人员,聘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待遇按照区属国企薪酬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后执行,并享受法定节假日与社保、公积金、体检、工会慰问等福利待遇。
十、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和宜宾市南溪区龙创产业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二)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