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 0 28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招聘,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民主公开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二、岗位及名额

财务出纳: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4.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

5.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6.身体健康;

7.无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和较好综合文字能力者优先。

四、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未拿到双证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学位证明)招聘,以及本人报名登记表中涉及到的所有经历、荣誉、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封面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同时,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gfdszhb@court.gov.cn。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周四)18时。邮寄材料的以邮寄系统签收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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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按照不低于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将通过第四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不低于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结束后,综合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成绩,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差额考察

(一)组织对全体被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将根据工作需要赴被考察人选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进行。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至我庭工作,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优秀者可以续签。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薪资标准参照我庭现有聘用制人员待遇,并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绩效奖金。单位提供就餐、住宿以及办公设备和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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