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以来,我国进入了新一轮的退休高峰。这些退休老人经历了计划生育时代,大多数人是独生子女父母。过去的时候,对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会有一定的奖励。现在还有吗?
答案是肯定的。尽管现在已经进入了三孩时代,但是在过去的计划生育时代,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可以继续按照各省份的规定享受独生子女奖励待遇。不过,有关的待遇根据情况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退休一次性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领取用人单位或者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这些政策制定一般较早,相应的标准并不高,而且大多数地方规定是用人单位承担。比如说,北京市的退休一次性奖励为1000元(可以理解为不低于),江苏省是2400元或3600元,黑龙江省是3000元。上海市的标准是5000元,不过一般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或者街道财政承担。
第二,按月发放养老补助。
由于一次性奖励的相对较低,而且一旦发完以后就不会再有了。为了建立起对独生子女父母的长效供养机制,国家也建立起了按月发放养老补助的政策。
对于农村符合独生子女奖励政策的家庭,一般是男女达到60岁时,每人每月发放80元。
对于城镇的退休职工,是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比如说广东省的深圳市是每人每月260元,山东省对于单位职工是每人每月100元,非单位职工参照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规定和标准发放。
其实,在独生子女未成年时(或者未满16岁、14岁等情况),国家也规定用人单位要发放按月的奖励补助,不过具体标准一般是10到20元左右,并不算高。当然,如果有关待遇高的话,可能会影响独生子女父母的就业。
第三,退休加发一定的养老金。
这一类的政策主要见于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海南省等地,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人而异。
海南省是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重庆市则是3%。
四川省是根据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每缴费一年发放0.1%。这种情况下缴费档次高,缴费年限长的人群更获益。
云南省是企业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的5%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这种情况下就有正常增长机制了。
第四,退休加发养老金一次性支付。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来说,2014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都是按照本人退休费的5%增加。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主要是按照提升标准,一次性发放一定月数,具体标准各省份不同,而且有可能调整。
计算的时候是以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为基础计算的。比如说,退休时的职务级别对应的当时基本工资为1500元,增发比例是5%,如果一次性发放200个月,那么就是1.5万元。
总体来说,关于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政策确实是在不断发展完善的,标准也会不断的调整提高,相信未来会有国家统一政策的。#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