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等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8.本人或近亲属从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工程等涉消事项的;
9.曾在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10.身体条件或其他不宜聘用为消防文员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2.报名邮箱:
专职审计文员:392240917@qq.com
咨询电话:13979458191
文字采编人员:fzxfqmt@qq.com
咨询电话:0794-8207407
3.报名材料:
(1)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1: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应聘专职审计文员需提供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学历验证材料。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
(5)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原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退伍、立功受奖、会计从业资格、其他技术等级证件证书等材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招聘,点击“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后选择对应考试年份、省份,输入个人信息查询,并将“考试成绩合格单”截图并打印。
(6)个人征信报告。
(7)近一个月的个人体检报告(含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传染病筛查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
四、招录考核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相应岗位专业相关知识为主。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检
笔试、心理测试成绩达标者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单位同意,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体检过程中,招录对象要如实向体检医院和单位如实说明个人有无手术史、疾病史,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相关岗位的特殊要求,对患有严重身体疾病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因隐瞒上述问题招录后被发现的,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四)政审
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面试
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由单位组织实施。
五、录用
(一)笔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面试综合成绩,按招录计划数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因下列情况导致招录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拟录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届毕业生逾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情况。
六、待遇与管理
(一)被录用人员与单位按同类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根据招聘人员业务能力和实际水平,专职审计文员工资(含五险一金)为4000元/月(初级职称),4500元/月(中级职称),5000元/月(高级职称);文字采编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为6000元/月;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提供工作期间的工作餐、被装等,可申请加入单位工会,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四)被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单位统一管理,参加岗前培训招聘,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
七、其他
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因提供虚假资料录用后被核实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要求配合做好应聘工作。本公告由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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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