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信息 0 41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符合中专及同等学历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5)退伍证(应聘人员为退役士兵的提供)。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事项,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应聘人员可于报名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8月24日18:00。

4.报名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8月25日18:00。

5.笔试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

4.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主查询,具体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伍证;

(5)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招聘计划的方式直到达到1:3比例。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问题解决、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举止仪表。

2.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并列时,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和公安类院校毕业生依序优先确定。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实施。

3.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测评每人不超过3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每人不超过2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每人只测评1次。

5.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应聘人员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6.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

7.对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须在现场向工作人员提出,离场后再提出的,不予受理。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结果,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武威市公安局会同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察政审对象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九)公示及审批聘用

1.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形,待试用期满后与武威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建立后备人员库。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评合格未聘用人员中建立100人的后备人员库(男75名、女25名),1年内因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从后备人员库中进行依次等额补充招聘。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为1年(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

后备人员库人员入库期间,被武威市各级公安机关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或发生“招聘条件”中明确的“不得应聘”情形的,视为自动退出后备人员库。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武威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招聘,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薪酬待遇。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武威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工作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武威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

0935-5821062(武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电话:

0935-5821057(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2309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武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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