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招聘岗位比例要求、核减与改报规定及资格审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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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无法开考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教师属我县教育特殊紧缺专业人才,不设开考比例,直接参加面试。对只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4月13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14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4月15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二本及以上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⑤打印本人报名当日或前一日的电子健康卡(彩色,体现更新时间)。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临武三中初中体育教师、初中音乐教师岗位,临武六中初中美术教师、初中体育教师、初中音乐教师岗位,临武五中初中体育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和特长展示,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

3.面试内容。①高中教师岗位(含职中)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高中现行教材(必修二或下册)内容,另外高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数据与计算》信息技术(必修一);②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现行教材(八年级下册)内容,另外初中化学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本专业现行教材(九年级下册)内容,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八年级体育与健康(全一册)内容,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俞国良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健康》八年级下册。

4.面试时间和地点。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于2021年4月17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设置在临武县,具体见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应聘品质面试技巧,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形式为试教和特长展示岗位的面试成绩=特长展示成绩×60%+试教成绩×40%)。试教和特长展示成绩任意一项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以及未参加面试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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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面试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经临武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临武县人社局统一汇总应聘品质面试技巧,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临武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五、特别提示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三)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临武一中、临武二中本次新招聘的教师符合临武县城区教师公租房(周转房)入住条件的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

(八)考生到临武参加面试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补助标准:省内毕业院校800元/人,省外毕业院校1000元/人。

(九)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的所需经费从县引进人才工作的经费列支。

六、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教育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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