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8月21日—8月29日报名)

招聘信息 0 32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曾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宁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由招聘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和材料: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3张。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常识、卫生政策法规、护理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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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采取1:1比例开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县卫健局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

(3)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招聘信息,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具有执业资格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由县卫生健康教育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三甲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审核有问题者,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以上各环节形成的缺额均给予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一经聘用,聘期3年,每年考核一次招聘信息,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连续两年考核达不到称职者,取消聘用,聘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3、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①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②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③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受聘人员待遇参照县医疗集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模式,拟定工资2500元,缴纳五险。

七、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冯华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贺咏华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李金娜  县卫健局副局长

贾朝峰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丽萍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忠楠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文涛  县卫体局二级主任科员

冯荣华  县卫体局人事股股长

张琰辉  县卫体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娜同志兼任。负责聘请第三方考务中心组织招聘考试相关事宜。

监督机构:大宁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357-3419988

八、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大宁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2024年大宁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大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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