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科右前旗第二批公益性岗位
开发及招聘(补招)公告
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兴安盟人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盟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兴人社发〔2024〕104号)文件要求,经旗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右前旗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招聘补招工作,本次招聘人数为49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开发及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并已进行失业登记,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下列几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招聘,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三)常住地为科右前旗。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4日15:00时至9月13日17:00时止(双休日休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旗就业中心405办公室报名和审查(世纪王朝酒店路西财富大厦C座)。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选择意向单位,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提前到常住地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公示期为3天,确保报名结束前完成认定。
5.资格审查应提供如下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本人1寸(蓝底)免冠相片2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应聘人员):
(1)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
(3)失地农牧民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招聘,
6.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
报名结束后,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筛选其意向人选进行综合研判,择优录取。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将认真查实,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1.聘用期限为3年。
2.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的人员以外,公益性岗位累计聘用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规定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6.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岗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合格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违规违纪线索可通过举报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对违规违纪线索有报必查,查实必惩。
(五)公告由科右前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提前到常住地社区、乡镇苏木等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确保报名结束前完成认定程序。
(二)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业务咨询电话咨询报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
六、招聘业务咨询电话
旗就业中心 0482—8398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