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大于3: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乌审旗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且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应聘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乌审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大于3:1比例的,一般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人员甄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应聘人员笔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另行通知。
4.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或者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招聘,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使用同一套试题,并在同一考官小组、连续时间内进行面试。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乌审旗人民医院”订阅号或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查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公示与聘用
(1)乌审旗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乌审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3)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主动离职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可由乌审旗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待遇
实行同工同酬,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二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试政策咨询:
乌审旗人民医院办公室 0477-7217621
接听时间: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