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上海星瀚律所实习经历分享

职场话题 0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级本科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上海星瀚律所实习经历分享

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实习生

3月19日晚将近十一点,我踩着本次主题式实习报名的截止时间向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下文称“星瀚”)提交了个人简历与实习计划。两天后,潘律师通知我通过了初审。再两天后,我如期参加了星瀚组织的主题式实习面试。从下午一点开始,我在接下来的两个半小时里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正式求职面试。

“投递——初审——面试”,如果单纯地从时间层面划分这次面试经历,未免就过于单薄。实际上,上面的每一个步骤都不是轻而易举,每一个环节都让我收获满满。

我与星瀚的这次交集可以说是“不期而遇”,但在这之前我也对星瀚的律所文化,和其组织开展的主题式实习项目早有了解与准备,所以也算得上是“蓄谋已久”。作为我经历的第一场正式的职场面试,无论是从面试前的简历打磨、候场时观察同辈的面试表现,还是复盘正式面试中专属于自己的“7分钟”,本次面试经历都可谓是“收获颇丰”。回顾本次从简历投递到正式面试的全过程,需要反思之处众多,其中最深刻还是大一时在夏昊晗老师文章中看到的“君子务本,本立道而生”,我也因此将其作为本复盘的标题。遗憾的是,本次主题式实习我仅能参与前半程的线上实习,但我相信我与星瀚、与律师行业的故事还会继续。

本次复盘我也将从上面所说的“缘起”、“复盘”、“反思”、“展望”四个部分展开。

一、缘起:与星瀚蓄谋已久的偶遇

因为忙于准备法考和研究生推免,时间上多有冲突,我在本学期和暑假本没有实习的打算。所以如今参与星瀚的第八期主题式实习多少有些偶然成分。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我早已多次听闻他人推荐星瀚的主题式实习,我对此亦是心向往之,内心早已坚定地相信我与星瀚总会相遇,所以这次实习这也算是冥冥之中的必然。

(一)“蓄谋”已久的必然

我第一次听闻星瀚,是在大一下学期,杨弦歌师兄向我们介绍科研项目经验时,我注意到杨师兄的实习经历是“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主题式实习”。当时并没有太在意,只是觉得既然师兄已经如此优秀,想必星瀚亦是同类律所中的佼佼者,二者才能相互吸引吧。

在此之后,再次了解星瀚便是在郭倍倍老师的《刑讼案例分析》课堂上。课堂上常能听闻老师提起星瀚,每每赞叹于星瀚出色的运营模式,及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如标准化文档命名方式)。在进一步检索的过程中,我了解到星瀚始终以“热爱法律的技术派”作为律所共同的价值观。“热爱法律”、“技术派”这极有感染力的价值观,加之星瀚官网扑面而来的专业气息及律所介绍中罗列的荣誉称号,我对星瀚便愈加向往。

大二下学期,星瀚发布第七期主题式实习项目信息。加之学院也要求暑假进行毕业实习,我参与星瀚第七期主题式实习的愿望便愈发强烈。但最终还是知难而退了。原因是从传言得知,只有学院排名前5%的同学才有机会进入星瀚的主题式实习;而且面试时还会跟研究生同台竞争,上述传闻就足以让我望而却步,加之我当时的排名并不出色,也没有拿得出手的科研、实习经历,最终我便知难而退,暂时搁置了参与星瀚主题式实习的想法。不过我始终相信“知难而退”只是暂时的,“相遇的人总会再相遇”,待我积蓄力量之后,也一定会以更加积极的面貌与星瀚相遇。

(二)不期而遇的偶然

正如前文所说,我这学期原本没有实习的打算。之所以参加星瀚第八期主题式实习项目,还是源于本学期课程的了解。《法律诊所(高阶)》是本学期,也是我本科期间最后一门必修课程。为了更好地让我们在实务案件中提高解答实际问题的能力,兼能更加深切地了解律师行业现状,增强职业认知,郭倍倍老师非常鼓励我们参与第八期主题式实习项目(不仅如此,郭老师还对课堂上同学的简历及实习计划的撰写进行了专门指导,后文讲详述)。于是我便投递了星瀚的第八期主题式实习项目,这便是我与星瀚不期而遇的偶然。

二、复盘:收获颇丰的面试初体验

本次面试是我经历第一次正式的职场面试,我从中受益颇多。下面就从“面试准备”、“面试过程”两个方面展开。

(一)面试准备:“高人”指点下的简历打磨

本次主题式实习面试的第一份收获并非来自于面试本身,而是让我得以通过初筛、进入面试的简历撰写。

上文已经提到,郭倍倍老师在积极鼓励我们参加本次主题式实习的同时,还对每一位同学的简历进行两次批改和一次一对一指导。所以我此处所说的“高人”指导,便是郭老师的一对一简历批改。在郭老师的指导下,我在对第一版简历修改时亦对简历撰写有了如下认知。

第一,简历内容要遵循 “少即是多”的原则。这条认知是郭倍倍老师的原话,他在指导我们刑诉案例作业时亦多次提到该点,如今放在简历撰写上依然十分受用。具体而言,一方面,“少即是多”的原则要求在简历撰写时尽量减少与实习项目无关或是不能体现个人优势的内容。比如我在第一版简历中列出许多自己学习完成的法学核心课程,我的原本想法是“表明自己已经完成本科阶段法学核心课程的学习”。但诚如郭老师所言,这些课程是每一位法学本科生都要学习的,完全体现不出自己的特色与优势;另外,花如此大篇幅去列举所学课程,会给面试官留下一种“没有个人亮点,硬要凑出一份简历”的不良印象。于是我听从郭老师的建议,将罗列的一般法学必修课程删除,把简历重点放在能体现出自己优势与特长的“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之上。另一方面,简历内容少一些对个人主观评价的形容词,多一些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详实数据,也是“少即是多”的体现。“无论如何遣词造句来表现自己多么精通鉴定式案例方法,都比不上‘累计撰写80万字的案例分析报告’更有说服力”,郭老师所言非虚。使用大量形容词进行自我评价,不仅内容空洞,其说服力较之翔实的数据更是不可相提并论。

第二,学会切换视角,站在面试官的角度思考问题。面试的本质是一场对话,而简历往往是开启这段对话的“话题”,要努力把对话的重心往自己擅长的方向上引导。而做到该点的关键便是切换视角——假如我是面试官,拿到一份简历时,我会如何向面试者提问?其实只要如此换位思考,答案便是显而易见的:面试官很大概率会提问简历中着重强调的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在面试这场对话中,简历的提交者已经掌握了率先开启话题的先天优势——在简历中着重强调自己擅长的内容,引导面试官就此内容发问。遵循这项原则,我在郭老师的指导之下,将本次简历的重心放在“鉴定式案例研习训练”、“湖北省检察院的实习经历”、“婚姻家庭法学课程”、“三段和法学相关的科研项目”这四个板块之上。十分幸运,但并不十分意外,面试律师提问的四个问题中有三个是上面板块所涉及的,这也让我的问答环节较之面试的其他同学更加顺利。

第三,优秀的必要条件就是不犯错误。郭老师在课堂上不止一次强调律所对于细节的把控是极其严格的。而简历中常见的细节问题包括“同句内容字体字号不一致”、“错字漏字添字”等。我在第一版简历中就出现了添字和掉字的情况。好在郭老师及时发现,我才得以在第二版简历中予以纠正。实际上,沈大力律师在面试结束,回答同学提问时还在强调“面试者提交的简历和实习计划是否有明显硬伤(其中包括上述细节问题)”也是面试的重要指标。如今回想,若是当初没有及时发现并改正上述问题,我恐怕连面试的机会都难以拿到,侥幸脱险后的庆幸之余,更有几分后怕和愧疚。

(二)面试过程:临场发挥与专业知识的双重奏

本次所有同学的面试都在一个房间里进行,我也因此获得了宝贵的观察优秀同辈面试的机会。通过观察和学习一同面试的其他同学的面试过程,并结合我本人的面试体验,其中收获可以从“临场发挥”和“专业知识”两个方面展开。

1.临场发挥

观察学习了二十余位同学的面试,对于临场发挥方面的收获很多不容忽视的职场礼仪细节,此处仅列举最具代表性的三项。

第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本次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和律师提问两个环节,自我介绍要求在2分钟之内完成,个人面试总时长不超过7分钟。律师提问环节的内容是不可控的,真正能够完全展示自我的便是自我介绍环节。但就我观察到的其他同学面试而言,自我介绍“准备与不准备”、“准备充分与不充分”几乎是一望可知——充分准备了自我介绍的同学,往往语速适中、用词准确,表现得更加从容自信;与之相对,没有准备或是准备不充分的同学往往语无伦次、语速过快、中途卡壳,甚至“直接躺平”,以“简历中有介绍”搪塞过去。遗憾又愧疚的是,我基本属于后者:我确实准备了自我介绍,但准备的内容也仅限于自我介绍的大纲,既未详细列出要介绍的内容,更没有熟练背诵其中的内容。这也导致我在自我介绍时语无伦次,甚至出现在介绍到第二部分时回过头补上第一部分漏掉的一句的荒谬景象。外加这是第一次面试,经验不足,紧张有余。这就更导致我后半段自我介绍几乎想到哪里说哪里。我猜想,单自我介绍这一项我就扣分颇多,原因所在,唯“准备不充分”耳。

第二,面试礼仪或许也是决定成败的细节。回想起长达两个多小时的面试,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与我一同前往面试的薛同学的两个动作——与其他同学面试时径直走到面试桌前坐下、面试结束时简单道谢后直接退场不同,薛同学在面试时,落座前标准地向面试官鞠躬并问好;在面试结束时,先起身鞠躬道谢而后退场。两个正式的鞠躬,体现的不仅是对面试官的尊重,更是对面试的认真态度。就我自己而言,因为我在薛同学前面面试,直接完全忽视了这方面的职场礼仪,直到看到薛同学面试时方才后知后觉,但为时已晚。

第三,面试的本质是交流,而交流的核心是表达与倾听。首先,就表达而言,不妨换位思考,倘若自己是面试官,面试者怎样的陈述算是优秀?就我的观察而言,音量大小合适、语速适中、吐字清晰、表达流畅已经能够达到基本要求;若是能做到分点作答、富有逻辑、有一定的发散延伸就已经是佼佼者。于我而言,我自认为自己介于“合格”和“优秀”之间,自我反思最主要的问题还是自我介绍和问答问题时掺杂了太多“嗯”“额”“啊”“然后”“就是”等没有意义的中断词,主要原因还是准备不足,外加比较紧张导致语速过快。其次,对于倾听,在面试中听懂面试官的问题亦是必须要掌握的技能。大多数时候面试官的问题是比较直接的,但不乏面试官想听到的回答与所问问题的“标准”答案并非完全一致的情况,这时往往要仔细分辨。

2.专业知识

对于本次面试中专业知识方面的面试,我在观察同学面试并结合自己面试经验的基础上,有以下收获。

第一,通过简历引导面试官提问自己擅长的专业知识。这与上文简历撰写部分的第二点收获很具有共通性。作为本科生,本身基础知识掌握水平有限,且在本次面试的准备时间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对于面试官提问的专业问题很难面面俱到。此时应当意识到,面试的本质是一场对话,而简历往往是开启这段对话的“话题”,要努力把对话的重心往自己擅长的方向上引导。正如上文所言,面试官提问的四个问题中,“如何撰写鉴定式案例报告?”、“被上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向检察院提起抗诉?”以及“如何撰写关于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类案检索报告?”三个问题都是针对我在简历中着重强调的部分提出的,我也对此早有准备,因此回答起来就相对流畅。

第二,专业知识应当是面试官最为看重的部分,必须予以足够重视。面试过后,有同学向沈大力律师和曾曙光律师提问“律所筛选优秀实习生的标准”,尽管二位律师的答案略有差异,但二者很大的共性就是都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这也是本次面试带给我的最为深刻的反思,下文将详细说明。

三、反思:本立方能道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这句话出自《论语·学而》,意思是“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道’也就有了”。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并非在《论语》中,而是大一入学不久在夏昊晗老师发表在《南湖法学》上的,给南湖法学编辑部所作讲座“法学入门导引——推开法律之门的正确姿势”的文字稿中。“君子务本”也是这篇文稿的第一部分的大标题,夏老师在讲座(文稿)中谈到,法科学子最重要的是要“务本”。而此处的“务本”,在夏老师看来就是读书,通过大量阅读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基本制度。

我在大一时读到夏老师这次讲座的文稿,并将其作为我的“法学入门导引”,之后亦一直努力践行“君子务本”的理念。但正如夏老师在讲稿中指出的那样:这个社会太过浮躁、太过功利,已经影响到高校。所以,相较于短期努力就能见到不少成效(最直观的成效是荣誉证书,其次是相应加分)的博文大创、社会实践、公益服务,见效甚微的通过阅读夯实专业基础知识便越来越受到冷落——毕竟经典教科书冗长的论证远不及直接背诵精简版笔记对期末考试更有作用。即使有坚持通过阅读夯实专业知识的同学,亦常常会追问:如此花费如此大量时间阅读教科书,较之博文大创、期末背笔记是否“性价比太低”?如此追问,我亦有过,甚至极为频繁。

但经过本次面试,我还是更加坚信,专业基础知识依然是法学学习的重中之重,将其视为“君子之本”也毫不为过。正如上文所言,沈、曾二位律师虽然在优秀实习者的认定标准上稍有不同,但专业知识都是其中必须考虑,甚至是十分重要的因素。具体到本次面试,参与面试的同学不乏国奖获得者,有的同学亦有极其丰富的科研经历,但在面临专业问题时亦经常表现出茫然、疑惑,回答问题时亦有不知所云。需要说明的是,我并不是说获得过国奖、科研经历丰富的同学基础知识就不好,相反,这些都是极为优秀的同辈,亦是我要学习的榜样。此处仅意在说明,丰富的获奖经历与科研经历并不一定伴随扎实的专业基础,或者说不能用科研、奖学金替代专业知识;在科研竞赛遍地开花的同时,专业知识同样是不容忽视的极其重要的部分。若是能力出众者,应当二者兼顾;若在二者难以兼顾时,专业基础知识显然更为重要。

这次面试这也让我重新思考并深刻反思:何为合格,或是优秀的法科生?我的身边不乏有专业知识极为扎实,法科书目阅读量远超同辈的伙伴,但他们排名并不十分靠前;其中亦有同学甚至因为外语科目加权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而无法推免。从功利角度来看,他们较之期末疯狂背诵他人整理的笔记,之后取得高分,再之后顺利推免的同学相比可谓是“输麻了”,但事实果真如此吗?经过本次面试,我对此只能持怀疑态度了。如今我依然认同,而且更加认同夏老师所说的——君子务本不容忽视的职场礼仪细节,亦只有本立之后,道方能生。这亦是本次面试带给我的最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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