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认定了10年2个月的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金时,是按照10年计算还是11年计算?
对于各地的参保人员来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如果能够成功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下,则可计算的养老金待遇确实是可以多领一些的,毕竟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来说,每月都是可以多领一份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的。
那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成功认定了10年2个月的视同缴费年限,而在计算养老金的待遇时,视同缴费年限是按照10年计算还是按照11年计算呢?
根据规定来说,各地的参保人员在计算养老金时,缴费年限都是计算到月的,比如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是10年2个月,那么在计算养老金时,缴费年限就会按照10.17年计算的,那对于不足整年的月份,也都是由参保人员的缴费月份除以12个月计算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计算到具体的月份,不仅适用于整体的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就连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也是计算到月的,比如这位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有10年2个月,那么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时,就会按照10.17年计算养老金的。
由此也就可以看出,这位视同缴费年限成功认定10年2个月的参保人员,在计算养老金的待遇时,缴费年限并不是按照10年或者11年计算的,而是按照10.17年计算的。
除此之外,这位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不仅能够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还能够参与基础养老金的计算的,因为根据国家的规定来说,退休人员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工龄,因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所以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后,都是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因此,国家才会制定一项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以保障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待遇不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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