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家公司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引发了关注,因为其中设置了一个“盲盒岗位”,具体的工作内容、任职要求均没有提出。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一个具体的岗位,只是供同学做意向岗位的调剂用的。
“盲盒岗位”这种说法,很像是用人单位抖了个机灵。人们抱着善意去猜测,其目的大概是为了增进和求职者的了解,经过双方磨合再定岗定职,以提高招聘的成功率,减少招聘时的试错成本。
但有专家认为,这种“盲盒岗位”,导致招聘信息不透明、不公开,涉嫌违反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作为企业,招聘时当然应当告知岗位的基本情况,让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
在“盲盒岗位”的招聘下,求职者对岗位信息不知情,带着好奇心投递简历,可能会因为对工作内容缺少充分了解,未能充分评估自身和相关岗位的匹配度,最终上岗后发现不适合,也免不了一番折腾。
有招聘企业提出,对于职业定位迷茫的毕业生,“盲盒岗位”或能作为一种尝试,让他们初步与企业建立联系,企业再依据求职者的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及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岗位匹配。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对外招聘时招人,企业往往会公布岗位信息,这不仅仅为了保障求职者的知情权,也是为了完成对求职者的初步筛选,提高企业招人的精准度,节省招聘成本。
如果招聘像开盲盒,企业得投入更多资源用于筛选与匹配环节,反而可能加剧招聘成本负担,降低招聘效率。
一些违规企业很可能利用“盲盒岗位”的模糊性与隐匿性,误导求职者,进而实施欺诈行为,使求职者陷入不利境地。
企业招聘的形式当然可以创新,但前提是守法合规,不能为了制造噱头采用一些可能给求职者踩坑的招聘模式。
信息公开透明,求职者对岗位有深入的了解,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双向选择,才能更加精准高效。这是对求职者负责,也是对企业自己负责。
据报道招人,涉事企业已经意识到“盲盒岗位”可能造成的误解,及时调整下架了相关岗位。
这场风波再次提醒,企业应该在招聘过程中,要重视信息的透明度,尊重求职者的知情权,营造公平透明的职场环境。
出品 | 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来源 | 光明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