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争议仲裁是一裁结局吗 (休息争议仲裁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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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争议仲裁是一裁结局吗

休息争议仲裁并非总是以一裁结局的模式处置。

依据中国的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仲裁判决理论具备结局性,但并非一切休息争议都实用这一准则。

例如,触及追索休息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救或抵偿金,且恳求金额不超越外地月最低工资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口头国度休息规范在上班期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出现的争议,将实行一裁结局。

休息争议纠纷涵盖多种休息纠纷类型,包含但不限于:1. 确认休息相关的争议;2. 休息合同的订立、实行、变卦、解除和中断所触及的争议;3. 除名、解雇以及辞职、离任所惹起的争议;4. 上班期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休息包全方面的争议;5. 休息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救或抵偿金等方面的争议。

以上消息旨在提供协助,假设您有更多疑问,倡导咨询专业律师。

休息争议仲裁是一裁结局吗 (休息争议仲裁法律规定)

休息争议实行一裁结局吗

1、不是一切休息争议实行一裁结局。

依据我国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的规则,合乎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第47条的休息争议案件,是实行一裁结局制度的。

2、【法律依据】3、《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休息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则的外,仲裁判决为结局判决,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出现法律效能:4、(一)追索休息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救或许抵偿金,不超越外地月最低工资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5、(二)因口头国度的休息规范在上班期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出现的争议。

工伤抵偿仲裁是一裁结局吗

1. 工伤抵偿仲裁并非一裁结局。

2. 以下休息争议仲裁判决被视为结局判决: - 因口头国度休息规范,在上班期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出现的争议。

- 追索休息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救或许抵偿金,且恳求额不超越外地月最低工资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3. 依据《休息争议调停仲裁法》第四十七条,除合法律有其余规则,上述休息争议的仲裁判决为结局判决,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具备法律效能。

4. 假设休息者对第四十七条规则的仲裁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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