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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费用可以单位报销吗?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则,职业病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应当报销鉴定费用。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关系专业的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关系的专家库,须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许当事人委托无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模式确定参与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职业病诊断规范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方法启动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费用是怎样划分的?
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治理方法》规则,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当。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休息者启动职业肥壮审核。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起因的休息者启动上岗前职业肥壮审核。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起因的休息者启动活期职业肥壮审核。
对须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休息者,应当依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期间,布置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起因的休息者启动离岗时的职业肥壮审核。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许或许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休息者,应当及时组织启动肥壮审核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休息者。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依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布置其启动职业病诊断或许医学观察。
七、职业肥壮审核应当依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起因类别,按《职业肥壮审核名目及周期》的规则确定审核名目和审核周期。
需复查时可依据复查要求相应参与审核名目。
八、职业肥壮审核应当填写《职业肥壮审核表》,从事喷射性作业休息者的肥壮审核应当填写《喷射上班人员肥壮审核表》。
职业病鉴定费用用谁承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 职业病诊断 与鉴定治理方法》(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承当。
第十条休息者可以选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自己寓居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启动诊断。
本方法所称寓居地是指休息者的经常寓居地。
四、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应向企业提出 工伤保险费用 和抵偿,或向休息部门提起仲裁,或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医疗费、 工伤保险待遇 和抵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