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10月份了,有的退休朋友问,在10月份退休老人们可以领到过节费待遇吗?说实话,过期费待遇属于地方性的待遇,全国统一的待遇只有基本养老金。不过在10月份,确实有三种情况的额外养老金会加发。
①重阳节的过节费。今年的重阳节是10月11日。我记得以前看到过绍兴市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每年重阳节的时候可以领到400元的过节费待遇,也称为节日慰问金。
除了绍兴以外,全国基本上所有地方都会为老人们开展走访慰问。有一些财力雄厚的地方,也是会为老人送上慰问品甚至慰问金,一般多见于有集体经济收入的社区或村居。
在9月份中秋节的时候,杭州市的退休老人还领到了800元的过节费。等到2025年春节,像杭州、宁波、上海、广州等地的老人也能领到春节的过节费。
②冬季取暖费待遇。中秋节后,北方地区陆续迎来了一次大降温,也提醒人们该为入冬取暖做准备了。像乌鲁木齐的供暖季将于10月10日到来,西宁市的供暖季则是10月15日,这两个地方每年供暖时间长达半年。
冬季的取暖费可不是一笔小支出,为了减轻退休老人们的取暖压力,很多北方地区将冬季取暖补贴纳入到了养老保险基金承担。这些地方的退休老人一般会在10月份能够领到这笔冬季取暖费待遇。
山东省近年来执行的标准一直是1700元,10月份发放。河北省则是1240元、1400元和1560元。山西省的标准很高,是每人3360元。陕西省是2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宁夏自治区是3120元和4563元。
③今年以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重算补差。按照养老金的计算规定,每年退休人员要使用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或者养老金计算基数计算退休金。
养老金计算公式中,基础养老金是直接跟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挂钩的。如果没有公布上年度社平工资,那么就会暂时使用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资计算临时性养老金。公布以后,养老金就会进行重算补偿。
比如说,因为参保30年的职工,1月份退休,2月份发放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部分领取30%的社平工资。由于2023年度的社平工资近期已经公布,所以养老金就会进行重算。如果社平工资由7800元提升至8000元,基础养老金提升的差额是200元×30%=60元。
如果只有这一部分补差,补发2~10月份的养老金差额,将会到手540元。
养老金重算补差,实际上和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一样,是一种退休待遇平衡机制。毕竟今年的养老金调整都是限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
总体来说,10月份部分老人确实可以领到一定的过节费,也有部分今年以来退休的人员领到重算的养老金补差,不过大头还是很多北方省份的退休人员领到冬季取暖补贴。#养老金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