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岗位信息
1.招聘单位:人文学院。
2.招聘岗位:思政专任教师。
3.招聘人数:12人。
(二) 应聘条件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综合情况特别优异的高技能人才的应聘者,如确有必要,可予以适当放宽;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本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均可能成为招聘单位认定其专业要求的依据。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4、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而非其一即可。资格条件中如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年龄上限”要求为“*35周岁”,同时注明“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岗位招聘,40周岁及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即视为符合条件;
5、本单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本单位可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 实施时间
从2024年8月30日起,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等,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出于预期缺额是否成为现实、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部分岗位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招聘,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
除按规定完成招聘工作或视情况暂缓招聘的岗位外,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1月内有效,并将于2025年3月底前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岗位和个别需要新加入的岗位),届时按更新目录要求招聘。
经考试(考核)后,如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聘。
(二) 报名办法
学校启用并仅接受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登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在首页点击“人才引进”专栏,登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个人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提交应聘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含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三)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本单位根据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中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有关安排,同时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网上人才招聘系统等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系统中涉及应聘单位(含部门)、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缺失的,可能不予反馈。
2、资格复审:考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所应聘的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四) 考试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本单位将依据某些重点关注项目、优先考虑的条件等考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进行初选,确定考试对象。
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一般采用考核和面试结合方式,考核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初选,确定面试对象。硕士研究生等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试讲和答辩)方式,也可视情况安排专业测试。
(五) 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
1.招聘条件所指的“工作经历”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并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社保基金缴纳或类似证明。
2.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要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一般仅作为参考,不作为限制性要求。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
倪老师,电话:0577-88330395、88778872
梅老师、褚老师,电话:0577-8551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