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正在接受调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
网上征兵报名
1.时间。2022年7月25日17时前。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龙口市),按报名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从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
二
事业单位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的方式进行,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1.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便民服务大厅(地址:龙口市东江街道通海路422号)。
3.需携带资料:
(1)《2022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背后标注姓名);
(3)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附件一式两份;
(6)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7)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8)《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公安局和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按规定参加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
体检
体检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并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
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政治考核。
四、
政治考核与考察
政治考核与考察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与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政治考核工作。政治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核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核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政治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军法〔2021〕62号),并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核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招聘信息,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参加考试。
政治考核与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政治考核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参加考试。
五、
考试
考试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
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龙口市政府网站公布。通过笔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二
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养、入伍动机、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口市政府网站)。
六、
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进入带编入伍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带编入伍范围人员。
2022年9月15日前,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集体定兵,确定带编入伍人员服役去向。拟进入带编入伍范围的人员,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签约的,应聘人员与中共龙口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订《龙口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带编入伍人员参军入伍。公示期内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约。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签约并查实的,取消其签约资格。对签约手续办结前因拟签约人员被取消签约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空缺编制不予递补。
七、
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5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自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之日起30日内,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龙口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
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档案初审工作,在审核结束后招聘信息,将档案移交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商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中共龙口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有关单位,按照专业对口、公平、公正原则,区分综合、教育、卫生三类岗位。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进行量化赋分,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核成绩确定选岗顺序,按照1:1比例组织选岗,选岗结束后由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将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安置到龙口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排不再实行试用期,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协议终止,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服役未达到满5年的(因国家建设或者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除外);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自愿放弃安置的除外);
5.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的(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的除外);
6.不服从岗位安排的;
7.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
8.在部队服役达到退休年限的;
9.因个人身体、思想等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聘用的。
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可选择参与政府统一安置,于退役报到当日作出安置方式选择,不安排带编入伍选岗。
八、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其他
资格审查、体检、政治考核、考试等疫情防控事项按龙口市最新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将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考试相关内容电话:0535-8528515(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入伍相关内容电话:0535-8618831(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5-5132316
报名网站:全国征兵网门户网站()。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col/col48381/index.html
附件1:2022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2年龙口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应聘须知.doc
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
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5:2022年龙口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诚信承诺书.doc
龙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