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或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7)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8)实际已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后塍、德积街道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的工作人员;
(9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应工作的情形。
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 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 com/)。
2.报名时间: 10月9日9:00- 10月12日16 :00。
3.资格初审时间: 10月9日9 :00- 10月13日16:00。
(二)报名材料上传
报名材料将作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材料内容须与招聘系统填报的保持一致招聘,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 ,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1.下载并填写《与应聘职位资格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主与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组织证明或微信公众号张家港先锋微服务.党费缴纳记录截屏)
6.参保缴费记录证明;
7.相关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证明中必须能够体现从事岗位及年限;
8.各类荣誉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会活动证明等;
9.选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网上确认
1.选聘单位按照本公告以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选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公告。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3.计划选聘人数与通过报名初审人数之比小于1:5的岗位,将视实际情况决定进入综合评价人员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结果的,一经查实 , 即取消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 ,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4.在选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聘程序
(一)综合评价
对报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按1:5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选聘计划与通过报名初审人数比小于1:5的岗位,将视实际情况决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二)现场面试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本次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将综合评价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根据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 组织加试。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选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选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理由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选聘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
4.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考察(政审)前向选聘单位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由选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1.从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遇及相关说明
1.录用人员与张家港保税区张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类聘用人员待遇;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招聘,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纪律与监督
1.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 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官方网址为: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潮”微信公众号。
本公告由张家港保税区张保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58933752,0512-58328557
监督电话:0512-58338661
END
主题策划丨常熟理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素材来源丨张家港人才网
编辑丨“职导君”就业服务志愿者协会 曹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