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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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会计职业道德好坏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故意会计信息失真大部分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有关。

下面来看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当今,由于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工作越来越在社会上显现出其重要性,尤其是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决策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它成为了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但同时,我国乃至世界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会计职业人员道德水平低下

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

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渐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

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最终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其主要表现为做假帐、报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

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某种目的要求财会人员篡改会计数据,造假凭证、帐表进行假审计、假评估。

如在成本核算时,加大成本,对业务不如实反映,从而达到少报利润,少纳税的目的;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又虚报利润骗取银行贷款;向上级汇报成绩时,对帐面数字进行“技术处理”多报利润,夸大成绩。

有些会计人员不仅自己不能遵章守纪,相反,却根据企业领导者授意或知法犯法,为经营者出歪点子,偷逃税收、转移国有资产。

(二)会计人员重职业操行不高

有的会计人员墨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职业思想和敬业精神。

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同时,他们不学法,不懂法,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

他们既谈不上遵纪守法,更不能依法办事了。

(三)会计外部环境弱化

在实际工作,经营者对会计工作还不够重视,没有把财务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财务人员在发挥职能作用时还存在不少的实际困难。

有些领导在任用财务人员时,还是以听话、少管事、会做假帐为标准。

为此会计工作的无所作为,仍停留在被动应付、被动做帐报帐,更谈不上发挥参谋助手、参与决策、加强管理的职能作用了。

此外,会计规范体系的不完善也是导致会计从业人员道德水平下降的重要原因。

我们国家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力度不大,使得违反会计法规的成本低廉且能给违法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造假的气焰。

(四)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弱化

由于在现实管理体制中会计人员仍属单位领导和管理,导致了会计人员常常受到行政的干预,不能很好的.行使会计监督职能,会计监督弱化。

在客观上,单位领导要求会计人员听话,能按他的意志行事,而不管政策规定,或想方设法钻政策空子;其他人员对会计监督不理解,认为是卡他们,存在抵制情绪;在主观上,会计人员在行使会计监督时,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似乎理不直,气不壮,不能大胆执法。

也有的会计人员不顾职业要求,过于听话,甚至喜欢做好人,监督不到位,不能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更有甚者,会计人员为其他违法分子提供便利条件,有的甚至伙同他们共同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人员道德水平

帮助和引导会计人员及潜在的会计从业人员培养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使会计人员懂得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

提高职业道德自律能力,形成良好、稳定的道德品行。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各级会计工作管理部门、会计职业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和专业院校必须重视和做好的工作。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职业基本教育;(2)服务宗旨教育;(3)职业精神教育;(4)遵法守法教育。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职业操行

会计人员要在会计实践中提高自己的专业操作能力和操作的创新能力及职业判断能力。

会计人员要爱岗敬业,树立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培养不怕吃苦、不避嫌怨、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思想境界,立足本职,尽心尽力地做好每一项平凡细微的工作。

会计人员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强化服务意识,要认识到管钱管帐是职责,参与管理是义务,才能做好会计工作,履行会计职能,为单位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计人员要自尊、自爱、自信,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洁身自好,奉公守法。

同时要正确处理会计职业权力与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敢于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为,另一方面要正确对待应负有的职业义务,自觉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

(三)净化会计外部环境,以法治假

会计工作人员不仅工作在会计领域,更是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是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

当然以消极的影响较多,杜绝这类影响的有效方法就是依托社会各方面的变革,尤其与法律、与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步。

当然更应该以法治假,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此外《会计法》还明确规定了对单位、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处罚办法,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行使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实到实处。

严格的执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必将有效地控制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建立健全的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职业道德的作用,健全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在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惩罚,建立起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的目的在于强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得以遵循,也为进行奖惩提供依据。

没有奖惩,检查就会流于形式,而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威慑作用。

奖惩机制包括奖励、褒扬和惩处、贬抑两个方面。

总的来说,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有利于督促会计人员在行为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抑恶扬善的社会环境。

总之,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有关单位的积极参与,运用经济、法律、行政、自律等综合治理手段。

特别是政府部门要利用行政管理上的优势对会计职业道德实施必要的行政监管。

将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同执法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及会计人员评优表彰活动结合起来,并善于发现典型、树立榜样,通过对优秀会计工作者进行表彰,营造抑恶扬善的环境,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会计职业道德的八项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

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

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

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

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

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

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

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如何加强会计诚信建设

理解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如下: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商界自古以来就有以诚立业、以信取人的传统,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人而无信,未知其可也,生动显示了诚信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

诚实守信是会计行业之魂,是当今中国会计精神的品格要求。

诚信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立信,是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

诚信对会计行业而言,不仅是一种财富、财源,更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和提升自身社会地位、企业地位的致胜法宝。

因此,诚信一旦缺失,会计人员若不讲诚信,就意味着放弃了走向市场、走向国际化的通行证,那么大家做假的会计信息就会蔓延开来。

一、以诚信为本,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会计业是诚信行业,近年来发生的许多会计造假事件,使会计的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对会计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不利的影响。

因此,以诚信为本,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共筑“诚信”长城,已成为当务之急。

1.诚信就是一个企业的经济资源 。

诚信是经济资源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交换方式也呈现多样性,若信用缺失,就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交易链条中断。

在商品生产和交换中,生产、运输、购销都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没有人愿意同不守信用的个人、公司、企业进行合作,因此,诚信就是一个企业的经济资源。

信用是发展的基础,离开诚信,市场就无法健康发展,即诚信与重大利益相关。

守信者得到利益,失信者必将付出成本。

也就是指诚信品牌是一种极大的无形资产,市场经济越发展,诚信的作用越重要,诚信一旦缺失,就意味着中国企业失去了走向市场与国际化的通行证。

2.诚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 。

宣传诚信会计精神,弘扬立信职业道德思想不仅对发展诚信会计事业,并对建设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完善我国会计诚信教育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诚信会计精神是一种具有优良传统的会计诚信精神,不仅具有鲜明的会计职业特色,而且体现着强烈时代气息。

我们现代会计人员应该永远珍惜,并发扬光大立信会计精神。

把信用作为会计工作的生命线,如果一个人失去信用,就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至身败名裂,更为严重的是,会危害他人与单位,给社会和国家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诚信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个道德问题。

3.诚信是企业取胜的法宝 。

纵观中外的成功企业,都把诚信作为企业共同追求和必备的品质之一,无一不是以诚信为本而发展壮大的,其核心思想就是紧紧抓住了“诚信”,把诚信作为企业的一种资源,一种思想,一种经营理念,一种管理方式,成为企业经济发展的无形推动力。

相反,一些企业,通过以破坏市场秩序为策略,乱中取胜。

其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其实是以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的。

这样的企业也必然开始走下坡,最终走向灭亡了。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

1.职业道德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 。

一些会计人员在国家、社会公众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不能够坚持准则,甚至为违法乱纪出谋划策,直接参与伪造虚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部分会计人员置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大肆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甚至走向断头台。

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低,无法按照新会计规定开展工作。

有些会计不懂法,不学法,甚至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知之甚少。

这虽然是少数会计人员所为,但也反映了在新形式下对会计人员加强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2.市场经济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公开、公正、有效地传递,这使得企业与投资者所了解的信息不相符,也给经济犯罪提供了可能。

另外,企业的审计监督主要依靠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来进行。

内部审计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利益关系上都始终未能解决其真正的独立性问题,因而这种审计监督无法从根本上制止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不仅如此,有些内部审计机构反而对会计造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企业会计造假出谋划策,成了会计造假的帮凶。

民间审计也同样面临着一个独立性问题,最突出的是资本经营管理者委托民间审计而不是股东大会委托民间审计,资本经营管理者委托或聘请注册会计师监督资本经营管理者,其监督的力度、监督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了。

3.无原则地服从“领导” 。

这主要是受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

在目前的经济社会中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在地位上属从属关系,也就是说单位负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

因此,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能否正常发挥作用及发挥作用的大小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

个别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时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在企业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驱使下,失去了理性,走上了唯利是图的道路,他们会不择手段,攫取不义之财,做假账,编假报表,串通作弊,虚报利润,制作虚幻的高速成长。

蒙蔽监管者,欺诈社会,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三、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措施 。

维护和提高会计诚信,一要靠人,二要靠法规制度,两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会计是要人来做的,只有诚信的人,才能使会计诚信恢复;但没有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作保障,会计诚信也就成了空话。

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诚信意识 。

首先建立持证人员诚信档案,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年检和其他行政检查工作,将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法规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情况以及受到的奖惩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登记,形成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不仅作为财政部门监管会计人员的依据,也可以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从而督促、约束、激励会计人员严格自律,并将此作为会计人员从业执业及晋升的一个重要依据之一。

其次强化诚信教育,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并在继续教育中突出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

2.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

建立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而会计信息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运转效果,因此,改革旧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现阶段已经实行的有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制、稽察特派员制等,其中会计委派制主要在国有中小型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中试行,并在实践中创新了一些具体的运行模式,从目前各地试点的情况看,会计信息的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该制度完全改变了原有企业内部的会计组织机构,保证了会计人员的独立性,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能够客观地进行会计核算,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相对独立地行使监督职权。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形式,对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改善整个社会的会计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社会监督体系,加强会计诚信的法制和政府监管力度 。

由于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关键的鉴证作用,因此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在审计业务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同时适当提高行业审计收费并规范最低收费标准,不仅减少了行业恶性竞争,使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至于在过低的审计收费的压力下,任意减少审计程序以损害审计质量的方式来降低审计成本,还有利于增加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提高其执业的审计质量。

同时加强法制和政府监管,把政府在会计诚信体系中的作用明确起来。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建设会计诚信体系应当立法先行。

在目前立法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应尽快制定和补充会计诚信有关的管理法规和制度,修改有关涉及会计诚信行为的法律规定。

进一步明确政府管理部门、会计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的具体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以便于实际操作和依法治理。

4.建立和完善对会计诚信的奖惩机制 。

奖惩机制是抑恶扬善的杠杆,包括奖励、褒扬和惩处、贬抑两个方面。

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热爱和发展会计事业的会计人员,应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并通过公开刊物等大众媒体予以宣传,增加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

对于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使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

对不负责任及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要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加大对其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

还要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

95国际大专辩论会

我去年底打比赛的时候没有搜到完整的辩词立论:正方: 社会秩序主要是靠道德来维持反方: 社会秩序主要是靠法律来维持正方:1、社会秩序是指:社会运行过程所表现出的有条不紊的客观状态。

2、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以善恶为标准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来维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3、维持是指保护、维护与支持。

首先道德对社会秩序的调整相较法律更广泛,更具持久性。

道德深刻反映了人性对价值合理性的追求,并渗透到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的农民兄弟,他们无法读懂那些晦涩深奥的法律条文,但他们却靠着祖祖辈辈世代相传道德约束着自己的行为。

其次道德使人自律,修身,行善从而又根本上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持社会秩序。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培养和树立良好的的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是其正确执法和司法的先决条件,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只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严格约束自己言行举止,做文明合格公民。

其三,道德教导人向善,法律仅仅起到威慑和惩罚的作用。

如何使一个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重新贡献社会,这还需要道德的教化与熏陶。

道德促进人的不断自我完善,使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促使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反方:对方辩友说法律渗透面小,可我们看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娱乐等各个方面发挥作用保障公民的利益,打击违法犯罪。

对方辩友只看到法律惩戒的滞后性,却没有看到它在教育方面的超前性,即法律可以使人们预先估计到他们的行为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且在调整人们的行为时,对受制裁人的影响。

对企图违法者的威慑和对一般人行为的示范。

先明确几个定义: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它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

首先,法律在维持社会秩序时具有时效性。

法律的重要目是预防犯罪,它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使人们在实践中容易把握,是相对稳定的;法律在生效期间是反复适用的,同样情况同样适用,这些性质保证了直接作用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身,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而道德则要通过抽象的间接地作用才能对社会秩序进行维持。

实施法律是一种直接的社会调控方式,其调整的过程和结果达到了时间和效果的统一,具有时效性。

其次,法律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它能保障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它要求国家机关的一切职权根源于法律,并要依法行使;一切政党、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这根本上保证了公民权利得到切实维护,保证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从而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大家好! 在欣赏完对方辩友情理交融的精彩演绎之后,请允许我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来支出你方的几点美中不足: 第一:对方辩友一厢情愿的认为法律均渊于道德,却忽略了法律的习惯、文化等渊源,这显然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啊! 第二:对方辩友主观割裂了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关系,而否定国家是社会秩序的根本评价和保障,岂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吗? 第三:对方辩友错误的讲道德与法律归结为维系社会秩序的内因与外因,自律与他律,却未看到对于这一客观行为关系的维系而这同属外因,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第四:对方辩友一味强调道德的作用范围远大于法律,却不敢正视法律与道德相互不补充,相辅相成,如果没有强大的国家法制保障,道德又有什么力量来约束人的内心,进而影响行为,维系社会啊! 第五:对方辩友片面孤立法律的作用,认为法律仅是惩戒违法行为,却狠心地抛弃了法律的预防功能,而这正是当今法律维系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啊! 法眼明辨是非,下面我将继续总结论证我方观点:社会秩序地维护主要靠法律。

在人类各种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可谓是一种最奇特的精神创造,它往往以一种最强烈的方式,集中而突出的表达一种体制,体现一种观念。

他以强大的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社会成员做出种种要求与限制,从而维系着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

而道德的多元化特征使其很难将不同行为主体的纷繁价值观念统一成明确的道德规范,故在约束行为关系、维系社会秩序上始终无法取代法律的主要地位。

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不断进步,以三大实体法和三大程序法为主体的多部门、全方位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日趋完善。

法律筛选出最能体现社会公序良俗,最有利于维系社会秩序的道德观念,使其具体化、规范化,并赋予其国家强制力,从而使道德、礼仪、文化等非正式制度与法律一道,共同维系着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词汇,正日益走向我们的生活。

他有时像一座灯塔,指引我们寻求光明,他有时像一架天平,为我们明辨是非,他有时像一位老师,教导我们要遵循规律,它又是有像一位医生,治疗我们人生的疾病。

而更多的时候,它像一位水手,激励我们想着正义与和平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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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立时代潮头,我们要握紧道德的杠杆,更要系好法律的准绳。

行而有法,方能兼顾天下,依法为主,辅之以德,才能抑恶扬善,从清如流。

我们有信心,定能让法律这朵人类智慧之花开遍广阔而文明的中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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