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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各单位、部门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持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但是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综治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基层基础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各街道综治办由于其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待遇等问题至今没有规范,造成其没有充分发挥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
部分街道综治办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还有部分街道综治工作由司法所人员兼管,显然不符合要求,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各社区虽有综治组织,但因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相关待遇难以落实等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部分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机制、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综治合力。
特别是对网吧、宾馆、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形不成打击的合力,管理难以到位。
各街道综治办与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计生办等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
(三)防控体系不健全,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部门没有具体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管理不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压力。
据统计,在侵财型刑事犯罪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占了案件总数的很大比重。
另外,由于宣传鼓励措施不到位,有关行业投入不足,重点部位的防控设施安装不及时,导致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四)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的部门执法为民观念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而是推诿扯皮;有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粗暴,不按程序执法,损害了群众利益;极个别人员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败坏了执法队伍形象。
同时,执法利益部门化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对策与建议当前,我区与全国各地一样,既面临“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
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有效解决“矛盾凸显”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保障经济“黄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只有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集中领导优势,发挥政法部门的专业优势,发挥基层社区的群众优势,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保障作用。
为此建议:(一)完善协调议事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建议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进一步明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建立健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及重大问题协商制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加强镇、街道综治办建设,核定综治办的性质、专项编制、人员待遇等问题,以此激发广大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发挥综治办的牵头部门作用,履行好指导、协调等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应该做到不躲、不推、不拖,“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类治安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真正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构筑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的综治工作网络,形成上下畅通的组织工作格局。
建议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的职能,完善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制度,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搭建起集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同时,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将社区治安防范设施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社区防范能力。
(三)科学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治安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制度。
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做到措施、人员、工作及时到位,果断处置,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建设、环保、供暖等单位,应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值班电话,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受理解决,杜绝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冷、硬、生、顶”而激化矛盾,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建议从建立健全出租房业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制度和对违规出租私房处理制度入手,进一步明确公安、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任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多元化管理的新模式。
三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充分发挥各社区治调主任、治调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信息,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继续完善推行社会联动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
建议加强对属地单位和有关部门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重大事件一票否决、日常检查扣分、责任追究、年终考核联评等制度,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建立社会治安综合冶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是建立完善综治经费保障机制。
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保障综治工作专项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的新路子。
(四)坚持专群结合,打造保障有力的治安保障队伍。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建议按照全社会动员、全时空防范、全方位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办法,加快建立专群结合、优势互补的社会治安工作队伍。
政法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公安队伍装备建设,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真正起到震慑犯罪、遏制发案的作用。
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治安专业队伍作用,以警务进社区为抓手,真正做到警力下沉、服务前移,使民警真正能深入社区协助治调组织一起做好外来人口、纠纷调解、排忧解难等工作。
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治调、综治等群众维稳组织建设,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有关待遇,把热爱治调工作、懂一定法律知识、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治调组织中,并加强对治调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各级维稳组织应注重加强对群众的组织发动,紧紧依靠群众的力量提高对不稳定因素的预防、发现、排调和化解能力,把激化矛盾的各种因素和各种犯罪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
建议围绕建设平安科区这个主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
积极挖掘宣传全区综治工作在打击、防范、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的亮点,不断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发挥示范效应。
建议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宣传,营造倡树正义、正气的社会舆论氛围。
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健全完善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注重运用宣传栏、发放传单、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居民的法制宣传和防范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自防、互防意识和能力。
通过开展全方位综治宣传,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大综治氛围,真正在全区营造出见义勇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浅谈当前政法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宿松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新机遇,我们的思想能不能再解放一点,政法综治工作能不能适应当前的大好形势,事关服务宿松发展的大局。
现结合政法综治工作的实际,谈谈几个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力度需加强 虽然市里下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明确了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工。
但在开展工作中,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拣轻怕重的现象仍然存在。
集中体现在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时,尽管针对各种问题的工作预案体系比较健全,每项预案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方法。
可一旦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个别职能部门不愿主动靠前,怕承担责任,将工作都推到县委政府,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一是没有真正形成联动大调解格局。
乡镇一级调委会成员一般由综治、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组成,但在实际开展工作当中,仍然是以司法民政部门为主,使得司法民政干部疲于应付,联动大调解形同虚设。
二是运作不够规范。
由于调解员未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致使有些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无法作为诉讼的证据。
3、群防群治经费难保障 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上,我们作了一些探索,主要是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受益单位和群众出资为辅的方式。
但常常陷入尴尬,一是政府财政紧张,无力投入;二是受益单位和群众不愿摊派,不愿出钱。
致使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发展受阻,许多积极因素无法推行,真正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工作难以开展,更难以巩固。
4、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
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而且公安机关还没能完全实现重心下移,警务前移,再加上当前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的临时应急任务多,难以全身心沉下去做工作,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社区民警下社区开展工作还难以保证;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得社区民警工作缺乏动力、压力。
5、基层创建工作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 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而且对基层平安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一些单位和小区宁愿丢失一辆摩托车、电动车,也不愿花小钱搞技防买平安。
基层创建工作难,难就难在发动群众参与。
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
视社会治安和平安创建工作为负担,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 致使群防群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6、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
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较大的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
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
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
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我们政法综治工作要以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懂得发掘问题、扑下身子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高政法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构建和完善政法综治联动工作格局。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逐级分工的政法综治工作机制。
在调处矛盾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引发的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必须到场靠前调处和处置,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向政法综治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以免延误处置时机和出现偏差;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政法综治工作的协调处理力度,对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不作为,对该解决的不解决,该补偿的不补偿,导致事态复杂、矛盾升级的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
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
三是深化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等。
四是落实排查制度。
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
五是建立挂牌督办制度。
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跟踪调处、限期解决。
六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
七是推行奖惩制度。
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切实解决群防群治队伍经费问题。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大力提倡义务服务精神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考虑到大多数人民利益观念。
就当前较为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没有群防群治队伍作后盾不行,实行群防群治不解决服务费用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应予认真考虑,制定具体办法,尽快解决,不能写在纸上、讲在嘴上,要真正落实到实际中去。
4、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
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
紧密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探讨,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的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下社区巡查制度和听取社区群众意见制度,检查社区民警工作是否到位,督促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
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
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切实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5、不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应着重从密切警民关系入手,教育干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哪怕做一些份外的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不要忙于抓两头,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忙于找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另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找重点人谈话,忙于案子,放弃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不做,防范工作搞不好,案件就越多,案子破不了,就越去忙于破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要下决心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沉入社区,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现行案件侦破起来可能更容易、更及时。
6、全面提高政法综治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做到从严治警,严格执法,关键在于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
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结合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整改思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法干警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
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
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督办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7、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运用这些载体,借助活动主办单位的力量,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通过用活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工作特点,定期在学校办、公众场所办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开启专门的便民服务场所,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两篇,你在借鉴借鉴,改一改就会出现一篇美文了,加油!
如何建立健全干部奖惩机制,保证党员干部得到公平,公正的奖惩_百度知 ...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党员干部得到公平、公正的奖惩,需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优化考核手段。
当前,考核激励制度存在缺乏实质内容、过于繁琐且缺乏可操作性、调动干部能动性的措施不足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形成“有岗、有责、有流程、有评议、有奖惩”的机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部门。
一、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优化考核手段现有考核激励制度要么缺乏实质内容,要么过于繁琐且大同小异,难以发挥奖惩作用。
应探索建立有效的激励奖惩评价体系,明确岗责、指标到人,设立专门考核机构负责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
采用人工考核与计算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实绩的考核强调计算机考核,对公共内容的考核进一步细化和量化。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管理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自我修养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利用税务文化陶冶干部情操,深入开展地税核心价值理念教育活动,培养干部的开拓进取精神。
突出人性化管理,尊重人的本性,以人性的自我实现需要引导干部积极工作。
三、实施全面全员考核,合理设计考核指标全面考核干部工作绩效,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明确界定岗位职责,按照岗责体系明确的工作要求设置干部工作考核指标,并进行量化。
加强对干部能力的考核,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资源,让人员发挥最大潜能。
四、打破传统分配习惯,突出考核激励实效打破“大锅饭”分配体制,推行绩效分配,让考核起到奖勤罚懒、激情励志、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在考核中注重不同岗位、不同科室管理责任的相对不平衡性,尽量避免考核结果相对不公平的现象。
根据工作人员的教育程度、个人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动态考评,解决岗位之间不平衡的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干部积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如何建立健全干部奖惩机制,保证党员干部得到公平,公正的奖惩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对于推行横向岗责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税收各项工作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强化对干部的考核评价激励,既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突出人性化管理,又要合理设计考核指标。
建立科学的评议考核指标体系, 实行过程控制,实施全员全面考核,进一步提高考核激励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一、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优化考核手段目前我们现有考核激励制度或缺乏实质内容或千篇一律、大同小异,考核激励留于形式:有的单位考核激励制度过于繁琐,缺乏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部分单位调动干部能动性的有效办法和措施不多,考核激励的力度和深度不够,难以真正起到奖惩作用。
推进横向岗责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开展到哪里,评议考核就到哪里;过错发生在哪里,问责追究就跟到哪里的工作格局。
因此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激励奖惩评价体系, 就必须形成“有岗、有责、有流程、有评议、有奖惩”的机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部门,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建立起一种齿轮传动式的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大锅饭”不好吃,“大锅饭”必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不能体现“按劳分配,按绩奖惩”分配原则,久而久之必然影响干部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所以要实施对干部的全面有效考核,要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又便于考核的制度办法,明确岗责、指标到人,设立专门考核机构负责对日常考核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分析。
要确立考核方式和考核手段来提高考核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积极探索人工考核和采用计算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实绩的考核要重点强调计算机考核,对公共内容的考核要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日常工作中要全面掌握干部的个人基础信息、岗位工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采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有效的双量考核, 应根据部门、岗位的实际,选择最适当的评议考核方法,可以采取部门之间、干部之间 日常评议与上级定期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纳税人评议相结合,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评价相结合, 充分享用计算机信息资源使考核工作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增加考核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性化管理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
当前不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认为考核就是为了多扣钱,有的干部宁愿让扣点钱也不愿意多工作,少承担责任,一些干部习惯跟能力差干部的比工作好坏,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进取精神。
因此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大对品德的教育和考核力度,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干部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干部自我修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地税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培育良好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规范与精神风貌,以人为本,利用税务文化陶冶干部的情操, 要突出宗旨理想教育, 进一步深入开展 “珍爱生命,承担责任,维护荣誉”地税核心价值理念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教育,培养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信心和勇气, 形成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
要深入进行典型引路、比学赶超教育,引导干部端正奉献与索取的态度, 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突出人性化管理,尊重人的本性,以人性的自我实现需要引导干部积极工作,规范干部行为,利用行为习惯加强管理。
以制度建设为平台,突出人性化管理,综合考虑人员素质差异和岗位能力差别等现象,统筹兼顾,正视差异,包容共进、奖惩有度。
使干部的索取与奉献达到很强的一致性,激励干部高效工作。
三、实施全面全员考核,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一是全面考核干部。
全面考核干部工作绩效, 横向岗责评议指标能量化的应尽可能量化,量化指标要有准确的指标定义和解释,不宜定量评议或者不能定量评议的要定性评议。
综合考虑加分因素和扣分因素,破解难以量化的考核难题,对共性指标采取考核扣分的办法,对个性指标的考核应坚持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的原则,并将考核得分换算成百分比,作为全面考核的计分系数,对干部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二是加强对干部能力的考核。
在推行横向岗责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对内设机构进一步整合优化,并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资源, 把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分散配备到各科室各岗位,有效发挥传帮带作用, 同时不断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把掌握新技能、新知识的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让人员使用尽其所能。
三是合理设置考核指标。
全面推行激励竞争机制,明确界定干部岗位职责,按照岗责体系明确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要求设置干部工作考核指标,并对工作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设定目标奖励系数,适度拉开差距,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四、打破传统分配习惯,突出考核激励实效国家公务员,习惯于相对平均的分配体制,长期形成的分配观念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但推行横向岗责体系建设要求我们必须要敢于打破“大锅饭”,按照各科室、各个岗位工作数量和工作业绩分别做出适合大家口味的“绩效饭”, 要以利益分配机制为动力,打破“大锅饭”,让考核起到奖勤罚懒、激情励志、调动工作积极性的良好作用。
同时不能过分强调考核奖惩,要突出考核激励实效,尽量避免出现干得越多,责任越大,差错可能越多的问题,尽可能的使干部工作积极性不受到影响,考核中注重不同岗位、不同科室管理责任的相对不平衡性,尽量避免可能出现考核结果相对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在考核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激励措施,必须贯彻“注重效率,兼顾公平”原则, 必须正确处理好激励与惩戒的关系,因此,结合工作人员受教育程度、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承认差异,尊重差异,把工作事项按承担的工作量以及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分门别类,以事定岗,以岗明责,按岗定级,择优上岗,因才施用,动态考评是解决各岗位之间不平衡的有效途径。
应根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结合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和执法风险大小,将奖金分配到岗,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与班子集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绩效奖等级制,实行按岗计酬,违规追究,强化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稳步推进考核激励机制规范化、科学化,以考核促进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干部积极工作。
最终 营造工作有序、考核有章、奖罚分明、监督有力、执法公正,和谐共进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