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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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

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

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

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

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

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

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

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

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

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

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建议(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

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

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

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

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

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

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

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

一要带头学习制度。

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

二要带头执行制度。

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

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

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

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

一是运用科技手段。

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二是建立反馈机制。

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

三是强化科学评估。

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

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

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

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考核机制不完善应该怎样理解?

如今绩效考核成为企业十分重要的管理形式,企业如何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呢?第一:认清考核目的,改善运营不良作为企业管理者应当明确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运营不良改善”。

目前,许多企业绩效考核的最大的问题是,雇员对“绩效考核”在概念上存在着普遍性的错误理解。

就连绩效考核提昌者也只是少数人才能真正认识到什么才是正确的绩效考核,其余大部分人员都将绩效考核等同于绩效打分或绩效奖罚,这是一个很严重的误区。

而更为严重的是,过分关注打分或奖罚使得绩效考核衍生出明显的利益导向,员工关注于考核后能拿到多少工资,打出来的分数会令自己损失多少利益。

这样就使得绩效考核失去了其最终目的——绩效改善,沦落为上下级讨价还价的手段,甚至出现了为了取得高分在目标权重设置上做手脚的现象,使绩效考核变成了一纸空文。

第二:抓大放小,突出重点很多企业绩效考核的过程十分的繁琐,事无巨细都在考核范围之内,考核目标少则七八十项,甚至上百项,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都十分疲惫,考核工作亦失去了重点。

第三:充分沟通,加强信任很多企业在以往的绩效考核中,对于绩效沟通做的很不到位。

这样的做法显然会把雇员带入一个怪圈,被考核者会为了争分数千方百计粉饰自己的工作成绩,回避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而考核者则会想尽办法挖掘员工在绩效考核当中隐瞒的问题,很多情况下考核都不欢而散,这样的情况很容易让员工对企业失去信任,在绩效考核当中加强绩效沟通有多么重要。

第四:设置合理奖惩机制绩效考核之所以备受企业管理层与员工的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通常将其与薪酬和晋升相挂钩。

因此,设置合理的奖惩措施是确保绩效考核的顺利实施重要影响力因素。

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各单位、部门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持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但是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综治工作仍然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

一、当前综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基层基础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各街道综治办由于其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待遇等问题至今没有规范,造成其没有充分发挥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

部分街道综治办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还有部分街道综治工作由司法所人员兼管,显然不符合要求,不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各社区虽有综治组织,但因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相关待遇难以落实等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部分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机制、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综治合力。

特别是对网吧、宾馆、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形不成打击的合力,管理难以到位。

各街道综治办与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计生办等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

(三)防控体系不健全,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部门没有具体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管理不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压力。

据统计,在侵财型刑事犯罪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占了案件总数的很大比重。

另外,由于宣传鼓励措施不到位,有关行业投入不足,重点部位的防控设施安装不及时,导致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四)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的部门执法为民观念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而是推诿扯皮;有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粗暴,不按程序执法,损害了群众利益;极个别人员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败坏了执法队伍形象。

同时,执法利益部门化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对策与建议当前,我区与全国各地一样,既面临“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

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有效解决“矛盾凸显”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保障经济“黄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法部门的事情,只有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集中领导优势,发挥政法部门的专业优势,发挥基层社区的群众优势,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保障作用。

为此建议:(一)完善协调议事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建议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进一步明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建立健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及重大问题协商制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按照上级要求,大力加强镇、街道综治办建设,核定综治办的性质、专项编制、人员待遇等问题,以此激发广大基层综治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发挥综治办的牵头部门作用,履行好指导、协调等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应该做到不躲、不推、不拖,“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类治安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真正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构筑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的综治工作网络,形成上下畅通的组织工作格局。

建议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的职能,完善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制度,建立综治工作中心,搭建起集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同时,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将社区治安防范设施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社区防范能力。

(三)科学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治安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制度。

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做到措施、人员、工作及时到位,果断处置,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建设、环保、供暖等单位,应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值班电话,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受理解决,杜绝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冷、硬、生、顶”而激化矛盾,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建议从建立健全出租房业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制度和对违规出租私房处理制度入手,进一步明确公安、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任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多元化管理的新模式。

三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充分发挥各社区治调主任、治调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信息,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继续完善推行社会联动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

建议加强对属地单位和有关部门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重大事件一票否决、日常检查扣分、责任追究、年终考核联评等制度,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建立社会治安综合冶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是建立完善综治经费保障机制。

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保障综治工作专项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的新路子。

(四)坚持专群结合,打造保障有力的治安保障队伍。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建议按照全社会动员、全时空防范、全方位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办法,加快建立专群结合、优势互补的社会治安工作队伍。

政法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公安队伍装备建设,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真正起到震慑犯罪、遏制发案的作用。

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治安专业队伍作用,以警务进社区为抓手,真正做到警力下沉、服务前移,使民警真正能深入社区协助治调组织一起做好外来人口、纠纷调解、排忧解难等工作。

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治调、综治等群众维稳组织建设,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有关待遇,把热爱治调工作、懂一定法律知识、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治调组织中,并加强对治调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各级维稳组织应注重加强对群众的组织发动,紧紧依靠群众的力量提高对不稳定因素的预防、发现、排调和化解能力,把激化矛盾的各种因素和各种犯罪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

建议围绕建设平安科区这个主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

积极挖掘宣传全区综治工作在打击、防范、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的亮点,不断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发挥示范效应。

建议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宣传,营造倡树正义、正气的社会舆论氛围。

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健全完善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注重运用宣传栏、发放传单、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居民的法制宣传和防范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自防、互防意识和能力。

通过开展全方位综治宣传,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大综治氛围,真正在全区营造出见义勇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浅谈当前政法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宿松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新机遇,我们的思想能不能再解放一点,政法综治工作能不能适应当前的大好形势,事关服务宿松发展的大局。

现结合政法综治工作的实际,谈谈几个主要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力度需加强 虽然市里下发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明确了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工。

但在开展工作中,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拣轻怕重的现象仍然存在。

集中体现在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时,尽管针对各种问题的工作预案体系比较健全,每项预案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方法。

可一旦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个别职能部门不愿主动靠前,怕承担责任,将工作都推到县委政府,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一是没有真正形成联动大调解格局。

乡镇一级调委会成员一般由综治、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组成,但在实际开展工作当中,仍然是以司法民政部门为主,使得司法民政干部疲于应付,联动大调解形同虚设。

二是运作不够规范。

由于调解员未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致使有些调解员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有的口头调解没有笔录,也没有制作调解协议书或登记造册,无法作为诉讼的证据。

3、群防群治经费难保障 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上,我们作了一些探索,主要是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受益单位和群众出资为辅的方式。

但常常陷入尴尬,一是政府财政紧张,无力投入;二是受益单位和群众不愿摊派,不愿出钱。

致使群防群治队伍组织发展受阻,许多积极因素无法推行,真正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工作难以开展,更难以巩固。

4、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

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而且公安机关还没能完全实现重心下移,警务前移,再加上当前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的临时应急任务多,难以全身心沉下去做工作,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社区民警下社区开展工作还难以保证;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得社区民警工作缺乏动力、压力。

5、基层创建工作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 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新时期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有效形式。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而且对基层平安创建认识程度也很低,一些单位和小区宁愿丢失一辆摩托车、电动车,也不愿花小钱搞技防买平安。

基层创建工作难,难就难在发动群众参与。

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即使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

视社会治安和平安创建工作为负担,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 致使群防群治组织难以落到实处。

6、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

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较大的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

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

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

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我们政法综治工作要以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懂得发掘问题、扑下身子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高政法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构建和完善政法综治联动工作格局。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逐级分工的政法综治工作机制。

在调处矛盾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引发的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必须到场靠前调处和处置,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及时向政法综治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以免延误处置时机和出现偏差;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加强对政法综治工作的协调处理力度,对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不作为,对该解决的不解决,该补偿的不补偿,导致事态复杂、矛盾升级的要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

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

三是深化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制定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等。

四是落实排查制度。

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

五是建立挂牌督办制度。

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跟踪调处、限期解决。

六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

七是推行奖惩制度。

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切实解决群防群治队伍经费问题。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大力提倡义务服务精神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考虑到大多数人民利益观念。

就当前较为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没有群防群治队伍作后盾不行,实行群防群治不解决服务费用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应予认真考虑,制定具体办法,尽快解决,不能写在纸上、讲在嘴上,要真正落实到实际中去。

4、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

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

紧密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探讨,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的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下社区巡查制度和听取社区群众意见制度,检查社区民警工作是否到位,督促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

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

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切实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5、不断增强广大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应着重从密切警民关系入手,教育干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哪怕做一些份外的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不要忙于抓两头,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忙于找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另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找重点人谈话,忙于案子,放弃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不做,防范工作搞不好,案件就越多,案子破不了,就越去忙于破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要下决心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沉入社区,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现行案件侦破起来可能更容易、更及时。

6、全面提高政法综治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做到从严治警,严格执法,关键在于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

必须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结合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整改思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法干警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

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

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督办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7、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运用这些载体,借助活动主办单位的力量,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通过用活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工作特点,定期在学校办、公众场所办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开启专门的便民服务场所,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两篇,你在借鉴借鉴,改一改就会出现一篇美文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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