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职工队伍建设,有效缓解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和城关粮食仓库工作人员不足的现状。经研究,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和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甘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明显纹身,体检合格;
3.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4.《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招聘,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强烈,始终将企业利益置于首位;工作原则性强,严格遵循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强,能够清晰、有效地传达信息,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严格保守企业秘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或不予招聘:
①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②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③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④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张掖市张国臂掖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张掖市甘州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人才资源服务开发中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个人亲笔填写的《2024年甘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上交近期蓝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应聘人员保证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现场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四)笔试
笔试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招聘,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岗位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
2.面试由招聘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需要进行组织,主要考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核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面试考生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先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格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八)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人员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十)人员聘用及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计入合同年限,原则上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由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分别根据日常考核和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2.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企业合同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4.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张掖市甘州区鸿谷粮油储备中心、张掖市甘州区城关粮食仓库现行相关薪酬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