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颁发与管理 资格核准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四章 (证书颁发管理新闻)

职场话题 0 2

本文目录导航: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四章 资格核准、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四章主要规定了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的核准、证书颁发与管理流程。

首先,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需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考核申请、学力证明、考核成绩、鉴定委员会审查意见以及已有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这些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由核安全监管部门完成核准。

核准通过后,行业主管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证书内容包括人员姓名、聘用单位、考试合格项目与资格等级、有效期限及证书编号。

考试合格项目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人员连续脱离无损检验专业工作超过1年,该项目将失效。

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拟继续从事的人员需要提交更新申请,包括聘用单位推荐信、视力证明、无工作脱离证明以及无责任事故和技术失误的证明。

经过资格鉴定委员会审查后,申请人可参加更新证书考核,考核分为操作考试和综合答辩。

更新证书考核通过后,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将结果和更新证明材料送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核准通过后,证书有效期可延长一次,延长5年。

聘用单位需确保无损检验人员在证书限定范围内工作,不得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变更聘用单位时,需向资格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更换新的资格证书,更新后的证书有效期沿用原证书。

对于已在国外取得相关资格的境外无损检验人员,想要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必须经过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核准。

证书颁发与管理 资格核准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四章 (证书颁发管理新闻)

核工业无损检测怎么考

一、前言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的正规培训始于1980年,当时正是我国第一个核电站—秦山I期的建设高潮,如何把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制造质量统一起来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设计标准是ASME,所涉及到的制造厂,安装公司在无损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设备条件,评价方法不尽相同。

为加强无损检验的过程控制,受核工业部六局指示在西安524厂举办了第一次核工业无损检测培训班。

1990年起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支持下举办了一系列探伤培训班和颁发资格证书。

当时在核工业部授权下由官员(所占比例1/3)和专家(所占比例2/3)组成的资格鉴定委员会颁布了《实施细则》,此后的1993年和1998年在此基础上参考ISO-9712进行修订,分别颁布了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行政法规《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管理办法》93版和98版,这些管理办法符合国家核安全局颁布的HAF0900法规和HAF0902导则的要求。

今年3月,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授权成立了第四届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目前正在修订《管理办法》和制订新的培训大纲。

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鉴定的体系受到国家核安全局和法马通的认可,持有核工业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均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国家核安全局存档或备案。

至今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共颁发证书2536张,其中高级证书85 张。

持有核工业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遍布全国,除核工业系统外,还包括有关核设备制造厂或安装公司。

二、培训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教育分级按专业实施,培训的专业有:UT、RT、ET、MT、PT、VT和LT等7种。

每种方法分I(初)级、II(中)级和III(高)级,培训内容除本方法的通用专业知识外,还设核工业基础和本方法在核工业中的特殊要求与特殊应用,以及操作实践技能。

多年培训经验证明对不同级别的人员采用上述内容时,各有所侧重可以取得较好的效果,比如初级培训班应加强无损检测概论的介绍,使学员对无损检测行业有较为全面理解,而重点放在操作技能的培训上;中级人员则着重于通用专业知识和核工业的特殊应用方面的培训;高级班强调综合能力的培训,以及标准应用和工艺过程的理解和掌握。

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原则上逐级进行,已取得其他行业证书者可以根据其要求和培训的机会,从其持有的证书相应的级别开始,每个学员必须完成上述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在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中,通用专业知识部分的培训教材虽然有IAEA教材可以参考,也有核燃料专业编有部分教材可以采用,但经研究和比较所收集到的国内外相当的教材,认为内容基本一致。

因此,我们建议教师依据培训大纲选用教材,我们常推荐的是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及全国无损检测学会组织编写的一系列探伤教材;核基础与核工业特殊应用为自编教材,其中包括核物理基础、核电站分类与构成、核安全及防护、质量保证、以及辐射环境下的材料性能变化和检验技能等;实践操作强调操作工艺:初级人员按工艺卡正确操作,中级人员编制工艺卡,高级人员编制工艺规程。

三、考核要求取证的学员必须使自己的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即达到单科70分和总评80分的成绩。

考题内容分配按培训内容不同而变化,如通用专业知识:报考方法基础70%,其他方法10%,标准20%;核工业基础:核物理基础及核电站分类与构成50%;其他各10%;特殊应用:标准70%,工艺30%等。

考题数在40-60题之间;考题类型依报考级别而定,初级人员只有是非题与选择题,中级人员加考问答、计算题和工艺卡,高级人员加论文和答辩。

考分计算公式如下:第一次平均:(通用专业知识+实践操作)÷2≥80; 第二次平均:{[(核工业基础+核工业特殊应用)÷2]+实践操作}÷2≥80; 第三次平均:(第一次平均+第二次平均)÷2≥80。

四、鉴定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由鉴定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鉴委会秘书处应提供以下资料:学员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健康证明,学习态度评语,考试成绩表。

鉴定委员会工作小组由两名以上的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成员、培训单位负责教育工作负责人和监考老师组成。

鉴定工作是一个综合评定过程,以保证获证人员有能力承担核工业要求的探伤,除了技术技能外,人员素质也是一种要素。

五、几个问题的讨论在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中强烈感到学员程度上的差异,如受教育水平,有博士、硕士、大学、中专、高中初中不等;工作经历年限上有一年,二年甚至二十年;工作经历上有工作多年获得了不同行业上的多种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也有刚刚达到取证规定年限,探伤才入门的;有完成过各种检验对象的探伤者,有终生只采用一种方法检查同样产品的;来自管理部门,研究所,大型重工业或小的专业厂的学员带着不同学习目的,学成后有的将从事无损检测管理或监督,有的是为研究无损检测多种方法而准备或者打基础的。

有的甚至是为了跳槽或改换工作岗位的。

这些使得培训无所适从。

因此,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正在做或准备做以下几件事:1、修订《管理办法》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考核和资格鉴定是从与IAEA的合作开始的,《管理办法》初版是参照了ISO-9712和GB-9445后形成的,大多数内容与他们是一致的。

ISO-9712 1999版‘附录A建议的工业门类’暂时难以全面实行,最多是对燃料元件生产过程中小管子的无损检测作专题培训。

在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中基本上实行着通用专业知识考试和核工业的专业考试加实践操作考试的方式,符合GB9445-88的要求。

其实通用专业知识在各行业的培训中基本一致,与国外差别也不大。

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基本上赞同全国能实行统一认证。

2、编制培训大纲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目前实施的大纲基本上是核工业无损检测中心的培训大纲,该大纲是在参考了SNT-TC-1A和IAEA的有关内容并结合核工业的特殊要求形成的,多年培训经验证明是有效的。

在1996年法马通公司为秦山二期核电站提供设备而需要在中国培训无损检测人员时,经考察后从法国派有关培训和质保专家对该大纲作了全面审查,确认符合国际有关标准也符合法国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的要求。

随着核工业的发展,为满足全国有关核设备制造和安装公司对无损检测人员培训的需要,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确认了几个中心能从事培训。

因此,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的要求也日益迫切。

在编制中除基本保留原合理部分外,将增加实践操作与标准的内容。

大纲要体现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训,给予学员的是知识和经验,而技能和技巧是学员以后工作实践中的积累。

3、改善教学既然培训分通用、专业和实践,又要加强综合能力培训,就得将教材和讲义分开。

教材是学员通用和参考的资料,讲义是大纲的具体体现,注重课堂教学。

提高教师素质,我们相信每以一位教师都有其知识和经验,但应强调资料剪裁、教学工具的应用以及成人教育特殊性认识。

要求对教师进行培训是不可回避的。

缩短学时提高效率为目标,要求教师给予学员的知识应具有前瞻性,将技术发展的趋势交给学员,利用较新的设备完成实践操作。

丰富实践操作试块中人工模拟缺陷的种类,核工业无损检测中心已经研制出很多的模拟试块,除了RT培训外,其他方法尚需补充。

现在我们有IAEA制作模拟试块的教学资料可供使用。

4、加强行业协调核安全赋予了核工业无损检测重要地位,但核工业无损检测仅仅是工业无损检测在核工业或辐射环境中的应用。

因此,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不仅不打算取代通用专业知识的培训,还希望更多地利用各行业通用培训的结果;另外,又不能将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降到上岗培训的地步。

总之,核工业无损检测人员培训既要满足通用要求又要满足核工业特殊要求。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质量,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和强化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确保检验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工作的人员,其考核和管理工作均需遵循本规定的要求。

无损检验方法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超声检测、射线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涡流检测、目视检查以及泄漏检验等。

第三条,任何希望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的人,必须通过本规定的考核并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只有获得证书的人员才有资格进行特定方法和级别的检验工作。

第四条,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他们将按照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统一考核,通过后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最终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发放资格证书。

这个规定旨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的各个环节都达到最高的专业标准,保障公众安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