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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工程师考试条件是什么
核安全工程师的报考条件是:
1、中专: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大专: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本科: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硕士: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博士: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核安全工程师的免试条件是: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和内容!
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报考对象及条件:1. 具备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年。
2. 拥有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年,或拥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3年。
3. 持有理工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4年,或持有其他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
4. 拥有理工类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5年,或拥有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核安全工作满6年。
5. 拥有理工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0年。
6. 拥有理工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15年。
7. 拥有理工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核安全工作满20年。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在核安全相关岗位上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综合知识》,只需参加《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成绩管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两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考试日期分别为9月9日和9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和下午14:00至17:00,考试科目包括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核安全综合知识、核安全专业实务和核安全案例分析,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考试范围:考试范围见《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鉴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已经颁布执行,1989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同时废止,故从本年度开始,《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科目中与此条例相关的考试内容由新法规代替。
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总则、熟悉有关法律责任、掌握许可和备案、安全和防护、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检查及附则中给出的用语含义。
考试地点:2006年度考试在全国设北京、杭州、成都和广州4个考点,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办法:考试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自行选择。
报名时间与地点详情见公告。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报考级别中“免二科”和“考全科”是什么意思
免二科的意思是: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考全科的意思是:《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四个科目都考。
报名条件: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扩展资料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全部通过方可注册。
《安全生产技术》试卷由1组必答题和4组选答题组成,必答题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4组选答题分别为 “矿山安全技术”(第七章)、“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第八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第九章)和综合安全技术(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
考生须完成必答题(占分值的90%)的内容和任意一组选答题(占分值的10%)的内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的题型为主观题,即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内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答案写在试卷上。
考试内容包含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应急预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四个科目每科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参考资料:网络百科-注册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