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公布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设立了一种新待遇——病残津贴。
按照我们的退休制度,企业退休职工失去劳动能力会按照病退或者退职处理。而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出现较晚,国家并没有设立有关的制度规定。但是现在,全国有了统一的规定,即将于2025年1月实施。
病残津贴的领取分为三类情况。
领取病残津贴,必须要经地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经本人申请才会发放。
一是距离退休不足五年,且累计缴费年限已经超过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
这种情况下,会直接按照退休各省份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就按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发放。
而且,病残津贴每年也会进行调整,调整的标准就是各省份当年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
比如说,养老保险缴费15年,2025年56岁失去劳动能力,病残津贴会这样计算:
①基础养老金部分,假设平均缴费指数是0.6,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是8000元,那么缴费15年可以领取12%的社平工资,即每月960元。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假设个人账户余额有5万元,56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164个月,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是305元。
如果没有过渡性养老金,那么基本养老金就是1265元,病残津贴就按这个标准发放。
领取病残津贴的第2年,遇上了养老金调整,如果调整标准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那么会定额增加2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15元,按养老金比例增加11.64元,合计增加51.64元,调整后的病残津贴将领到1316.64元。
如果领取病残津贴期间去世,是按照在职职工的标准领取丧葬抚恤待遇的。缴费15年是领取9个月的去世上年度所在省份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抚恤金、再加上两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有余额,还可以继承。
二是距离退休时间超过5年的,但是缴费年限也超过了最低缴费年限。
这时候的病残津贴待遇,不再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只计算基础养老金。但是到了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时候,就会进行养老金重算了。
其实,只计算基础养老金也有好处,说明不扣减个人账户余额,这样等到距离退休不足5年,进行养老金重算时,待遇还会更高一些。
如果按照同样的上面情况来看,每月基础养老金=病残津贴待遇就是960元。
这一部分的病残津贴,不再是按照各省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增加,而是按照全国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水平增加。比如说养老金总体水平增长3%,那么调整后的病残津贴就是960元×(1+3%)=988.8元。
三是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情况。如果时间买到了2030年,同样是缴费年限15年,是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这种情况下,就只能领取有时间限度的病残津贴。
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统一领取12个月。超过5年的,每多一年多领三个月。也就是说,缴费15年可以领取42个月。待遇标准的话,还是960元。
总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现在也可以全面享受到有关的病残津贴制度,也能够更安心的参保了。而且缴费越多,保障水平越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病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