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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属于诉讼前必经程序的是
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诉讼前必经的程序是劳动争议仲裁。
当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对双方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依法出具了仲裁裁决书;2.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持有异议;3. 提起诉讼的时限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首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且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
仲裁员分为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
专职仲裁员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人员中选拔任命,而兼职仲裁员则可以从劳动行政部门或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中聘任。
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职责时享有同等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属于诉讼前必经程序的是()。
是仲裁。
动争议处理程序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步骤和规则。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三个法定程序。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应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属于诉讼前必经程序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属于诉讼前必经程序的是仲裁。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举代表参加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