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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流程
- 深圳中院发布6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24年5月1日发布)
- 关于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分析解读!
- 1. 工作岗位调整非重大变化
- 2. 不能约定任意解除条件
- 3. 合理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 4.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 5. 违反竞业限制
- 6. 签署协议后不能反悔
- 7. 台、港、澳就业许可
- 8. 医疗期内不可终止
- 9. 带薪年休假安排
- 10. 小标的额案件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流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6、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普通的仲裁有两年时效,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只有60天。
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应首先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流程:(一) 受理: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材料,其中包括仲裁申请书(按照仲裁机构提供的仲裁申请书文本格式填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返给申请人)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资质证明、与申请仲裁相关的证据材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受理范围并在时效内的,仲裁委员会予以立案,并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 立案:仲裁委对已决定立案的仲裁案件,进行案件编号、组建仲裁庭、确定仲裁庭人员。
(三) 送达:立案后,仲裁委将应诉材料(申请人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的申请书副本、案件证据材料登记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答辩通知书)在5日内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需在10日内进行答辩(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
仲裁委员会收到被申请人答辩书后,在5日内将答辩书送达申请人。
同时,仲裁委员会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名单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四) 调查取证:仲裁庭对仲裁请求事项进行调查、勘验取证。
根据案件调查情况确定开庭时间,并提前3日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庭时间。
(五) 案件审理:仲裁庭根据双方提供证据材料和调查、勘验情况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
(六) 依法裁决:庭审之后,仲裁委员会针对申请仲裁的请求事项和仲裁庭调查、勘验、庭审结果,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裁决。
深圳中院发布6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24年5月1日发布)
案例摘要:案例1: 某公司与销售经理李某签订对赌协议,约定未完成销售计划的亏损由李某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后公司以此为由扣发李某工资。
法院裁定对赌协议无效,公司需返还扣发的工资。
案例2: 某公司与售后维护技术员梁某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求梁某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同类行业中工作,梁某离职后入职竞争公司,公司要求梁某支付违约金。
法院裁定竞业限制协议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梁某无需支付违约金。
案例3: 某公司使用员工黄某的个人信息注册抖音账号,黄某离职后,公司要求黄某交还账号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裁定公司需先办理账户实名认证变更或迁移手续,黄某有权拒绝交还。
案例4: 产品经理张某被公司以无法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某申请仲裁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年终奖。
法院裁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年终奖。
案例5: 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李某在怀孕期间被公司以工作失职、迟到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裁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例6: 员工许某离职前询问去年是否有年终奖,公司明确表示没有。
后许某得知公司实际发放年终奖给在职员工,许某申请仲裁并要求支付年终奖及撤销相关协议。
法院裁定公司需支付年终奖。
案例原文及法条链接:法条链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竞业限制、合同无效、赔偿金、工资支付等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提及劳动合同协议的有效性及撤销条件。
案例原文由市中级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供稿,何溯、张士光、邢蓓华等作者撰写,张敏、邓亚玲、罗巧等编辑,马丽敏负责整理。
本文仅供参考,任何案件操作需谨慎,读者应谨慎行事。
关于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分析解读!
您好!我是劳动法讲习所的小编,今天将为您解析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1. 工作岗位调整非重大变化
李某在外资公司被调整岗位,公司认为是客观情况变化,但仲裁委认为这是经营策略调整,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要求继续履行。
强调劳动合同中“客观情况”的明确界定。
2. 不能约定任意解除条件
胡某因未达销售业绩被公司要求签署改进计划,但此举违法,仲裁支持了胡某的赔偿请求。
强调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
3. 合理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黄某加班工资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被裁决为不合规,应以实际工资为准。
提醒企业依法支付加班费。
4.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刘某服务期未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合法,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需明确。
5. 违反竞业限制
兰某离职后立即设立同类业务公司,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
竞业限制义务的执行和法律责任。
6. 签署协议后不能反悔
蔡某在签署解除协议后要求额外补偿被驳回,协议一旦达成具有约束力。
协议签订时需谨慎处理。
7. 台、港、澳就业许可
卢某就业证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台、港、澳人员就业须遵守相关规定。
8. 医疗期内不可终止
何某医疗期内被终止劳动合同不合法,应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强调医疗期权益保护。
9. 带薪年休假安排
关某未休年休假补偿问题,仲裁支持,企业需按规定安排和支付年休假待遇。
10. 小标的额案件一裁终局
丁某案例中的赔偿和加班费仲裁为终局裁决,简化了劳动者维权流程。
了解适用条件避免无效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