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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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规定是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完全是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调解或者是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但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来进行操作,比如说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规定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工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受理范围是什么?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申诉人填写不符合要求或申诉材料不全,经指导退回除外)。

符合受理条件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被诉人送达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送达申诉人。

三、申诉时应提交的材料是什么?1、由职工提起申诉的:(1)、申诉书二份;(2)、身份证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4)、相应的证据二份;2、由企业提起申诉的:(1)、申诉书二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5)、相应的证据二份。

申诉人按照就近和属地管理原则将申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室或各镇(区)仲裁办事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申诉人填写不符合要求或申诉材料不全,经指导退回除外)。

符合受理条件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被诉人送达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送达申诉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对于劳动争议细节明确的规定的有一些是属于劳动争议前置的情况,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劳动争议这个流程,我们国家*是不能够受理这类型的诉讼案件的,这实际上就是对于这种情况已经做出了非常明确的*性的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

一、劳动仲裁应向何处提交申请1、劳动仲裁应提交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

若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当事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二、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特定劳动争议,适用该法。

这些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

三、劳动仲裁的程序步骤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提交申诉书,并根据被诉人数提交相应副本;2、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若决定受理,应于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若决定不受理,应说明理由;3、仲裁庭应于开庭前四日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4、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应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若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6、当事人应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在规定期限内履行。

若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可以仲裁吗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出劳动仲裁的当事人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若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仲裁委员会通常不会受理超时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可先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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