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人才市场门户网站(网址:)→点击“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不得超过35K,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6日9:00至11月12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9: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文件上传,每个文件不得超过3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京剧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9:00登陆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初试、查询初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如需裁减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4年11月14日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6日。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二)初试内容
初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术基本功、技能和技巧,由应聘人员完成现场指定内容的演奏。
(三)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于2024年11月21日前,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网址:)“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京剧院(电话:0871-63177022)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初试成绩设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资格复审
达到初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参加复试。复试前,由云南省京剧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复试。
八、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网址:),保持电话畅通。
(二)复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复试,复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复试当天参加复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复试。所有岗位复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招聘,均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复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潜力、一专多能、艺术表现力和综合素质,由应聘人员完成现场规定范围内的即兴表演、自选作品演奏和合奏等。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招聘,由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和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二)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复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京剧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一、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京剧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网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网址:)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2和附件3),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